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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信義率財經首長說明財經六法 盼立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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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6日訊】(中央社記者萬淑彰台北十六日電) 台灣行政院副院長林信義今天率領財經部會首長,說明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農業金融法、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等「財經六法」,讓外界了解這些重大財經法案未能完成立法的負面衝擊。林信義呼籲立法院不要「一案卡一案」、「一案綁一案」,早日讓重大財經法案過關。

行政、立法兩院近日為立法績效問題相互批評,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昨天表示將在六月底發動連署,要求立法院召開臨時會審議法案;行政院對此樂觀其成,也強調行政院屆時將鎖定重大財經議題,盼立法院通過「財經六法」。

「財經六法」包括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農業金融法草案、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等,除農業金融法草案外,其餘五項草案都在去年就送請立法院審議。

林信義上午率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財政部長林全、陸委會主委蔡英文、農委會主委李金龍、經建會副主委何美玥等部會首長,對外說明這六法的重點與立法爭議。

林全指出,「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重點,在於金融重建基金規模原為新台幣一千四百億,扣除已處理的四十四家基層金融機構共一千億元資金,僅剩餘四百億元,修法後基金規模將擴大至一兆零五百億元,朝野協商後,財政部同意將基金規模縮減至六千八百億元。

林全說,這項草案未能完成修正,使得金融重建基金所剩資金已不敷處理問題金融機構,將增加未來處理成本,例如中興銀行問題每拖一天,處理成本即增加四百萬元,再加上高雄企銀問題,每個月將增加二千億六千萬的成本。

他表示,協商過程中,財政部已經做了許多讓步,這次修法將僅止於健全不良金融機構的退場機制,他希望立法院能早日通過,以免延緩產業及整體經濟發展,也影響國際對台灣金融的評比。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組織法」草案,屬於金融改革的重要法案之一,目標在於有效整合銀行、證券、期貨及保險等金融業的監理事權,改善目前金融管理制度行政管理權集中在財政部,金融檢查權分屬財政部、中央銀行及中央存款保險公司,金融檢查權與行政管理權分離的制度,加速促進金融市場的發展。

李金龍表示,他經常下鄉,農民們常向他反映「農業金融法」草案再不通過,就要再走上街頭。他說,「農業金融法」無法過關將使得農漁會經營不善的問題無從解決,逾放金額將由全民共同承受,同時農業金融體系無法健全運作,影響農民權益。希望立法院早日審議完成,避免耗損政治與社會成本。

何美玥指出,「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草案,攸關台灣是否能掌握活絡港口、機場相關營運效益的良機,也突破現行保稅倉庫不能從事高附加價值加工的限制。這項法案的延宕,將使得台灣未來面臨亞太鄰近國家積極設置自由貿易港區的挑戰,情勢將更為嚴峻。

她說,這項草案已完成朝野協商,但無黨籍黨鞭瓦歷斯貝林因反制民進黨團不支持「離島建設條例」而不願簽字,致使草案的通過功虧一簣。

蔡英文表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能通過,影響經發會共識的落實,開放陸資來台投資,與貨品入出境及民間業者與大陸洽談航運業務合作。陸委會提供的資料中,也直指親民黨籍立委馮定國因為要求台灣船舶、航空器及其他運輸工具赴兩岸不須經政府「許可」,未得到陸委會同意,因而杯葛法案。

「不動產證券化條例」草案明定發行不動產受益證券機構以信託業為限,受益憑證得申請上市上櫃,受益證券交易可免徵證交稅,並授權地方政府可減免地價稅及房屋稅,將使不動產業者、不動產投資者以及金融機構都受惠。林全說,不動產業一向被視為是振興景氣的火車頭,這項條例不通過,將難以迅速有效活絡不動產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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