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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線禁停區 將開放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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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李文儀╱台北報導〕以後路口十公尺、人行道等紅線禁停區域,將可開放合法停車!交通部昨天通過決議,授權地方政府在不影響行車安全下,以標誌、標線開放禁停區域停車,機車也可合法停放騎樓。

  此外,目前直行車與轉彎車發生車禍,警方經常以擦撞點做為肇事責任判定原則,引發不少爭議,為建立直行車的絕對優先路權,交通部昨天也開會作成決議,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不再以進入路口的先後做為判斷,違者將處以新台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交通部昨天召開法規專案會議討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在民眾最關心的停車問題方面,由於不少民眾抱怨路邊不是劃上紅線就是黃線,根本找不到合法停車位,暫停一下就會被開單罰錢,因此交通部決定放寬禁止停車相關規定。

  交通部昨天通過決議授權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在行車安全無虞的原則下,依實際狀況需要設置必要的標誌或標線,另行規定路口十公尺、人行道等法令中禁止臨時停車或停車的處所可以適度開放停車。

  官員表示,目前人行道、騎樓停滿了機車,根本就是超級大違法,部分都會區礙於機車無處可停,只得開放停車,但有時候警察仍會依法開單告發,造成機車騎士無所適從,因此乾脆開放讓各地視道路交通環境、停車需求等自行決定﹔還有像部分路口十公尺停車,根本不會妨礙交通,也可開放停車。

  雖然交通部放寬禁止停車的限制,不過也將加強違規停車的取締,未來除了警察可以執行違停車輛拖吊外,交通部昨天增訂交通助理人員也可以協助拖吊,因此違停拖吊可能會因而增加頻率。

  至於轉彎車必須禮讓直行車先行的規定,現行法條規定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或直行車尚未進入交叉路口,而轉彎車已達中心處開始轉彎,直行車不讓轉彎車先行者,都將處以新台幣六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罰鍰。

  不過警政署表示,由於規定繁複,直行車與轉彎車肇事責任鑑定困難,且造成駕駛人經常轉彎加速搶道,十分危險,因此簡化法令規範,賦予直行車絕對優先路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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