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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官重大決議:真調會條例釋憲 14日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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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劉志原、賴仁中╱台北報導〕台灣司法院大法官會議昨天宣布正式受理真調會條例釋憲案,並作出重大決議,將於憲法法庭進行四次公開言詞辯論,首先於14日開兩次庭辯論,以決定是否在解釋文出爐前,採取「急速處分」先將條例「凍住」;另於27日、29日,對條例有無「違憲」展開辯論,解釋文預計最快11月初出爐。

本件釋憲聲請案,創下三項「第一」紀錄:這是首次有大法官迴避審查案件,也是歷來大法官首度對同一案件,分三天舉行四次辯論,規模空前;而討論是否「急速處分」,更是前所未見;本案,一旦大法官最後決定採「急速處分」,也將開創台灣憲政史上的新猷。

台灣司法院官員表示,將來大法官會議若決議對真調會條例採取「急速處分」,則三一九真調會將不得成立運作,但在此決議之前,真調會仍可成立暨運作。

官員也指出,不論是否採取「急速處分」,都不影響大法官審查真調會條例是否違憲,不過,一旦大法官宣告真調會條例「違憲」,而真調會已成立運作,則真調會即為違憲之違法機關。

14日開始的言詞辯論,蒞庭者除了民進黨及台聯黨的立院黨團代表(以上為聲請人),以及相關機關立法院、行政院代表之外,大法官也將邀請台北大學法律系副教授陳愛娥,及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主任湯德宗,以專家學者身分出席。此外,聲請人及相關機關也可在大法官同意下,另再自行邀請兩名專家學者出庭。

中研院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主任、台大教授湯德宗,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杜蘭大學法學博士,專長領域為憲法、行政法、環境保護法與政策。

陳愛娥現任台北大學法律學院法律學系副教授,為德國哥廷根大學法學博士,專長領域為憲法、行政法。

本案是立法院民進黨團及台聯黨團針對真調會條例,於9月15日至司法院向大法官聲請解釋,同時要求大法官採取「急速處分」以凍結真調會條例,兩黨團並於昨天將「急速處分」補充理由書,補送至司法院。

其間,兼任大法官的司法院長翁岳生,曾寫信給立法院長王金平,希望他協助促成維護審判獨立的真調會條例;同為大法官的副院長城仲模,也曾致電立委蘇盈貴;兩人遂遭部分人質疑其立場,翁、城兩位大法官為示公正,自請迴避。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在收案後,前天決定受理,昨天進行實質審查時,翁、城兩位均迴避而未參加,並由資深大法官林永謀擔任主席;會中,大法官進行「爭點整理」,並決定於10月十四、廿七及廿9日,分三天、四次舉行言詞辯論。

故本次真調會條例釋憲案,將由十三位大法官審查真調會條例釋憲案,依據大法官案件審理法規定,現有十五位大法官的三分之二大法官出席(即十位 )即可進行釋憲,若出席人數三分之二同意,即可宣告法令違憲。

真調會條例有重大憲政爭議 扁不任命委員〔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台灣陳水扁總統昨晚批示,三一九真調會條例有重大憲政爭議,條文又相互矛盾,因此不任命委員。

台灣總統府秘書長蘇貞昌隨後召開記者會指出,總統日前公布三一九真調會條例,是循一般法律公布形式,有關「條例有重大憲政爭議」的意見,是加註在內箋上,他並當場出示總統令原件顯示並無加註,指責外界批評顯與事實不符。

蘇貞昌代為宣布,總統業已批示三一九槍擊事件真相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既有重大憲政爭議,第二條由總統任命委員及第十六條逾期未任命自動生效之規定互有矛盾,亦有違憲法第四十一條「總統依法任免文武官員」之虞,爰不予任命,以維國家憲政秩序。

外界對於陳總統公布真調會條例時加註「總統、副總統於選舉期間同時遭受槍擊,為明事實真相自應調查。政府支持調查,但不應違憲調查。本條例既有重大憲政爭議,宜尋求釋憲或修法解決,以符憲政秩序」意見,認為不妥。

蘇貞昌解釋,這是包括立法院長王金平在內等外界對總統府公文程序不了解所致。蘇貞昌說,9月24日總統府公報上清楚記載,總統公布三一九真調會條例時,未加註任何意見,總統的意見是加註在內箋上,在總統府新聞稿才看得到,立委不了解公文程序所提出的批評,與事實不符。

〔自由時報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發言人陳其邁昨天指出,基於捍衛憲政分際,行政院支持大法官做出將於憲法法庭就可否動用「急速處分權」凍結「真調會條例」舉行言詞辯論,為了避免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損害無法回復,行政院也希望大法官能儘速宣告該條例暫時停止適用。

陳其邁表示,真調會條例如果貿然實施,不僅立即造成基本人權受到嚴重侵害、權力分立的憲政體制面臨崩解、審判獨立蒙受重大影響,真調會組成由政黨主導,造成司法形同政黨的俘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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