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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坤:未出售Eupa International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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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戴海茜台北2日電)燦坤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表示,燦坤子公司燦寶原計畫出售EupaInternational9萬2200股給仲介,再由仲介轉售於特定人,惟因轉售投資人數過多,燦寶又將9萬2200股全部收回;燦坤及燦寶目前持有Eupa International將近70%股權,投資人持有Eupa International股票絕非燦坤或是燦寶所出售。

燦坤財務長陳彥君表示,針對外界指出公司有掏空資產等傳言,為避免外界誤解及以訛傳訛,因此針對有關Eupa Ineternational股票買賣經過提出說明,希望流言就此打住。

燦坤委任律師林進富表示,民國90年9月4日燦坤為規劃美國子公司美國燦坤公司 (Tsann KuenU.S.A.Inc.) 於那斯達克 (NASDAQ)掛牌上市,曾與財務顧問簽訂契約,協助規劃相關上市事宜,並於同年10月10日燦坤與美國NASDAQ店頭 (OTC BB)上市公司Access Network Corporation(ANC)的股東簽訂股權交換合約,10月15日召開記者會對外公告,並將ANC公司更名為Eupa Ineternational。

林進富表示,經過股權交換後,EupaInternational總股本為2200萬股,燦坤持有1200萬股,持股比例60%,ANC的原始股東持有40%股權,經過增資後,目前燦坤持股比例增加為66.99%,加上燦寶持股,達到近70%股權,成為最大股東。

Eupa International於90年12月27日與燦坤子公司燦寶簽訂股份選擇權契約,依約燦寶公司有權向EupaInternational購買100萬股股票。

其後燦寶於91年2月12日執行其部分選擇權,取得20萬股Eupa International的股票,並將其中9萬2200股以每股4美元的價格(總價金約新台幣1200萬元)出售予仲介,再由仲介轉售予特定投資人,並依仲介的指示將Eupa International股票直接過戶予其轉售的投資人。

林進富表示,後因燦寶認為仲介轉售的投資人過於眾多,可能與台灣法規不符,於91年7月後陸續與仲介解除買賣合約取消交易,並一一清點核對收回EupaInternational股票及退回1200萬元款項予仲介。

林進富強調,燦坤及燦寶不僅未出售EupaInternational股票,甚至還增加持股,因此目前投資人持有的Eupa International股票應非來自燦坤或其關係企業。

林進富表示,燦寶公司出售Eupa International股票及其後解除買賣合約取消交易等情事,EupaInternational皆已依法向美國證管會申報,並公告於美國證管會網站,希望能化解大眾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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