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幫人改電錶 再檢舉賺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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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30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傅潮標╱苗栗報導〕台灣苗栗縣一名男子假借可節省電費的名義,慫恿他人改動電錶,再與女友向台電檢舉屋主竊電,以領取檢舉獎金,二人靠此手法,據悉獲利高達一百四十萬元,後來其中一名被害人意外獲知該名男子曾到台電領取檢舉獎金,不甘受騙,憤而提出告訴,這對情侶檔職業檢舉人的惡行才曝光,苗栗地檢署已展開偵辦。

由於被害人懷疑台電有不肖員工內神通外鬼,據悉,檢方也不排除此一可能性,將列為偵辦方向。

據了解,該男子到處問人家想不想省電,表示他有「撇步」,只要酌收少許費用便可達目的,許多人被他慫恿後心動,事後證明確實節省不少電費,未料約在半年後,陸續接獲台電通知,指查獲其電錶被動過手腳,涉嫌竊電,要求賠償和解,否則將訴諸法律,被害人因怕打官司、跑法院,賠錢了事。

據了解,該名男子為避免事跡敗露,故意在半年後才檢舉,靠此手法,領取檢舉獎金上百萬元,另也供應「情資」給女友檢舉,而她也因此領得約四十萬元檢舉獎金。

由於改動電錶時,該名男子還向被害人收取一筆費用,等於兩頭拿錢,檢方據報認為行徑太過惡劣,已深入調查。

據了解,其中一名被害人,因為被台電通知涉嫌竊電,前往台電處理,正好撞見該名男子也在台電,並意外獲知他是去領取檢舉獎金,始知被人利用做為生財工具,氣得對他提出告訴。

據了解,坊間盛傳職業檢舉人的手法相當多樣,除以節省可觀電費遊說被害人改動電錶外,也有假冒台電工人說要更換、修理電錶再下手,或直接趁四下無人,偷偷在被害人的電錶動手腳,然後向台電檢舉竊電,牟取檢舉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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