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灵:中国政府应该为国家罪错承担责任

——写于“六四”十五周年之际

湘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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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6月19日讯】今年“六四”期间,中国当局仍然采用15年以来一以贯之的老办法,即让至今还滞留于中国境内的“六四”参加者在“敏感时期”内“失踪”,在网络及任何媒体上严禁一切带有“六四”字样的文字出现,从中国人的记忆里剥夺了对“六四”的回忆。历经劫难的中国人仍然只能在海外纪念十五年前“六四”事件中的死难者。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不仅大陆的中国人失去了回忆历史的权利,海外华人也被各种中共控制的媒体那些“不要纠缠于历史,要向前看”的说法模糊了视野,部分人接受了这种似是而非的看法。曾经是自由世界一部分的香港,目前中学教科书中对“六四”事件的叙述,就已经被歪曲得面目全非。

但是,“六四”这一严重的国家罪错,与中国共产党执掌中国政权以来所犯下的一切罪错,绝不会因为中国政府刻意遮蔽歪曲而从历史上消失。毕竟,中国政府能够篡改的“历史”书籍只能限于中国境内。在各种传播手段日益发达的今天,要想从人们记忆里剜去那些血淋淋的回忆,仅仅依靠罗织文字狱以及秦始皇与希特勒式的焚书,并不能达到目的。

谁是承担国家罪错的责任主体?

对于承担国家罪错的责任主体,大多数中国人一直认识模糊。这种模糊是两个原因所造成,一是中国共产党政治的“替罪羊”机制,这种机制从来就将体制化暴力归结于某个政治领袖或者政治责任人。二是在专制文化的浸染下,中国人在社会化过程中形成的那种对圣君贤相的渴求,皇帝虽然已经虚位,但皇帝的替代品在中国却层出不穷。

因为上述原因,中国人基本上不去思考(也可以说是中国当局不允许思考)领袖个人与其赖以存在的政治制度之间的关系,对国家领导人执政期间的政治罪错主体始终针对个人,而不是针对政治体制,这就是中国从1949年以后的历史充满了荒谬的解读:领袖个人不断制造滔天罪错,但对社会主义制度的批判与反思却始终被悬为厉禁。比如邓小平对毛泽东的一生可以做所谓“三七开”(三分错误,七分功绩)的评价,但却还要提出所谓“四个坚持”(即所谓“邓小平理论“的核心之一),以至于被民谚讽之为“坚持社会主义没有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没有思想,坚持无产阶级专政没有对象(目标)”。

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世界文明国家日渐对政治体制产生的罪错与政治领袖个人责任之间的关系有了更为文明的认识,但共产党文化中却始终存在一种政治“替罪羊”机制,仅仅这一点就足以体现共产党政治文化的血腥。

中共政治文化中的“替罪羊”机制

为什么需要“替罪羊”?这是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所决定的。从1921年开始,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实践充满了错误与血腥。但这种充满血腥味的错误与共产党对自己的宣传的“一向光荣伟大正确”的形象严重不符,并影响了中国共产党统治的合法性,知道真相的人很容易产生怀疑:这样一个屡屡制造错误,并让人民为其错误付出成千上万生命的政党,是否具有执政资格?

因此每一次政治斗争过后,新接任的领导人为了赋予自己统治的合法性,总是习惯性地将造成以往错误的责任推到某一个或几个失势的政治人物头上。如著名的中共十次“错误路线“,每一次都是一个共产党的高层领导下台,包括创始人陈独秀在内;1958年大跃进后毛泽东对彭德怀的惩罚批判;文化大革命当中,原国家主席刘少奇更是被毛当作“十七年错误路线”的代表、“叛徒、内奸、工贼”进行专政,最后悲惨地瘐死狱中;“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中共当局为了不动摇中共统治的合法性,让所谓“四人帮”承担罪责,而文化大革命的元凶首恶毛泽东却仍然是伟大领袖;1983-1986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抛出中共总书记胡耀邦做“替罪羊”,使胡郁郁以终;1989年“六四”事件,接任胡耀邦任中共总书记的赵紫阳又成了“替罪羊”,至今还被软禁。

可以说,“替罪羊”机制成了共产党清洗自己的污水桶,每一次将罪错推到“替罪羊”头上后,共产党又照样“光荣伟大正确”下去。这种习惯性的宣传让中国人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势,所有的国家罪错只是政治领袖个人造成,而专制政治体制却永远被赞扬歌颂。远的不说,只以近几年法轮功反迫害的认识为例,就可以看出,大多数法轮功成员从来没有想到过他们遭受的迫害是种体制化政治暴力,只认为这是江泽民等少数几个高层领导的错误,如今江泽民已经退休,他们对胡温二位屡寄厚望,希望他们否定江的“错误”。

一直被指为“六四”事件元凶的前中国总理李鹏撰书回忆“六四”,无论是作为当事人之一的李鹏,还是不允许李鹏出版这本书的中共政治高层,两者暗中较劲的焦点其实就在于“谁来为六四负责”。在这个问题上,李鹏与中共政治高层领导犯的错误就在于,他们忽视了一点:“六四事件”是国家罪错,即使当时的所有政治高层全部作古且墓木已拱,但只要权力的继承者与中共有法统、政统关系,都应该为那次严重的国家罪错承担责任。

这一认定责任主体的原则同样适用于中共制造的所有历史罪错与国家非正义行为。道理很简单: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在制造这些国家罪错时,他们都是这个国家的元首或实际上的国家领导人,他们是依靠他们掌握的组织资源与军事资源实施了这些国家非正义行为,制造了这些严重的国家罪错。所以,应该对这些国家罪错负责任的不仅有当时亲手制造了罪错的政治领导人,还有他们的权力继承者,即通过钦定接班人方式产生的政府。为前几届政府的政治错误承担责任,这些继任者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国家罪错的政治补偿──政治道歉

事实上,对大规模的国家罪错,继任者确实很难进行经济上的政治赔偿,但这不意味着就没有其它的补偿方式。随着政治文明的进步,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政治领导人代表国家对受害者道歉,已经成为不少国家纠正历史性国家非正义行为并争取与受害者实现社会和解的方式。不少国家领袖都曾代表他们的国家道过歉:其中最著名的是已经谢世的前西德总理维利.勃兰特(Willy Brandt)1971访问波兰时,在纪念被德国纳粹杀害的波兰人纪念碑前伤心下跪。3年后,当勃兰特接受意大利著名女记者奥莉亚娜.法拉奇的采访时,他解释说,他的下跪之举“不仅是对波兰人,实际上首先是对本国人民”,因为“太多的人需要排除孤独感,需要共同承担这个重责……承认我们的责任不仅有助于洗刷我们的良心,而且有助于大家生活在一起。犹太人、波兰人、德国人,我们应该生活在一起。”这一勇敢的行为使勃兰特成为1971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并为国家道歉这一政治和解行为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先河:1995年7月,雅克.希拉克为法国人在德国占领法国期间迫害犹太人的行为道歉;1993年,俄国总统叶利钦正式为苏联1968年入侵捷克斯洛伐克道歉;1993年4月、1996年8月及1997年9月,南非总统德.克拉克数次为过去的种族隔离政策道歉;挪威国王1997年10月为挪威对闪族少数族裔的压迫道歉;英国首相托尼.布莱尔于1997年5月为英国政府对土豆饥荒饿死无数爱尔兰人表示歉意。

上述这些道歉都涉及国家在历史中的非正义行为──巴坎(E.Barkan)将此称之为“国家之罪”。在这些对国家历史中的非正义行为的反思和道歉中,巴坎看到了一种新的“国际道德”和“新全球化”趋向。由于现在与未来的社会发展是以反思历史和纠正历史错误为前提的,加害者对受害者所作的政治道歉已经成为一种对社会发展具有道德意义、能够起社会和解作用的政治承诺,

中国政府是如何对待自己的罪错?

遗憾的是,在过去的半个世纪里,中国虽然是一个“国家之罪”频发的国家,十数亿中国人为此饱受痛苦,但中国当局却从来没有为“国家之罪”做过任何道歉。在遍及中国以及全球的那些受中国政府操控的华文媒体上,发出的“向前看”之说法,恰恰成了中国政府涂改历史、忘却过去的借口。在中国,历史中一次又一次的国家非正义行为,如“胡风反革命集团事件”、“反右”、“大跃进”与1959-1961年间饿死三千万人的大饥荒(即中共官史上说的“三年自然灾害”)、绵延数十年的残酷阶级斗争、文化大革命、“六四”、镇压法轮功等等,这些历史的黑暗面不是被当政者刻意从人们的记忆中抹去,就是被弄得面目全非。而且为了掩盖这些以往的国家罪错,中国当局还要不断制造新的罪错。

中国政府为什么能够坚持错误?

上述政治领导人代表政府对国家非正义行为道歉,主要源于两种压力,一是民主政治的纠错机制,二是修复国家形象的需要。以此观照至今还对威权政治难舍难分的中国政府,纠错机制并不存在,修复形象的压力则时断时续,但并未强大到迫使中国政府改变其固有的行为方式。

中国政府曾经对“文革”的错误有过不彻底的认识,一是国内政治,二是国际社会压力。而随着精英联盟的确立,国内政治压力越来越小,草根阶层的反抗不能迫使当权者改变政治态度。最后只剩下所谓国际形象的考量。对当权者来说,伯诺特曾指出,修复形象的策略或方法有5种,它们分别是“抵赖、诿过、大事化小、知耻和改过”。

在这5种对待国家罪错的态度中,中国政府从来就没有采取第四种态度(知耻)与第五种态度(改过),而是抵赖、诿过、大事化小、,再加上前述五种态度中没有的颠倒黑白手法。对历史罪错,如“反右”,当年积极推行毛的知识份子政策的邓小平是诿过与大事化小,为自己不满的几个大右派保留了“右派”帽子,以证明反右没错,只不过打击面宽了些,而造成反右偏差的是毛,而不是自己;对于饿死三千万人的大饥荒,则诿过于苏联逼迫还债(与此同时却是花费巨资支援越南的反美战争)与自然灾害(事实上那三年根本就没有大规模的自然灾害);而对于“六四”事件,则颠倒黑白,将此事件诠释成完全不同的东西。在中国大陆,没有任何教科书谈到“六四”事件,而在香港目前的七本包含“六四”内容的教科书,都避开了“六四”事件一个最敏感的议题──中央政府下令以坦克车和军队向人民、学生开枪,仅仅只点到军队武力清场,但没有写到底是用什么武力,也没有说清场后有没有造成死伤。最让人惊讶的是这些教科书是这样描写中国政府处理六四事件的“睿智”:“一九八九年六月,中国国内爆发了‘六四事件’,中国在国际上一度受到孤立。当时中国采取冷静观察、沉着应付的政策,不因受外国孤立而采取敌对态度,以静候与外国关系改善的时机到来。一九九六年,大部分国家与中国关系恢复正常,中国在国际上再担当重要的角色。”从这种自吹自赞颠倒黑白的说法中,根本看不到中国政府对这次屠杀有任何“惭愧”之心及“改过”之意。但也从中可以看出,中国政府之所以胆敢如此对待“六四”等历史罪错,有一个根本原因,即国际社会的主流力量近年来为了经济利益而放弃了对中国人权的关心与批评。在国内的反对声音被强行消灭,国际社会反对声音日渐弱化的情况下,中国政府认为出于修复形象的道歉根本就没有任何必要。

在维利.勃兰特伤心一跪之后的30多年,德国统一后的第二位联邦总理施罗德在波兰进行短暂访问期间,再次来到他的前辈曾经真诚下跪的纪念碑前,郑重地献上了一个花圈。随后,施罗德为安放在犹太人死难者纪念碑附近的维利.勃兰特纪念碑揭了幕。施罗德对当年勃兰特的伤心一跪作了最恰当的解释:勃兰特以一种特殊的姿态表明,只有承担起历史责任,才能走向未来。

在中国共产党执政50多年当中,在那一次次国家罪错中悲惨死去的数千万中国人,不应该被看作是统计数字或人口资料,因为那是有着自己的喜怒哀乐的鲜活生命。无论今后过去多少年,无论中共政权的性质如何演变,中国政府都应该为此道歉。原因很简单,只有承担起历史责任,中国才有可能走向一个前景美好的未来。

(华夏电子报)(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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