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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爽約主因企業文化不合或已覓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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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十一日電)調查發現,求職者面試爽約,又不電告企業,約佔受訪者3成,其中面試爽約主要原因是了解企業文化後發現自己不適合,以及在面試前已經找到好工作。

1111人力銀行針對一般上班族,進行「求職爽約」相關網路問卷調查,瞭解目前台灣職場面試爽約率及原因。調查期間為94年9月22日至10月5日,回收有效樣本2138份。在95%信心水準下,正負誤差值2.1%。

不少求職者可能都有經過寫履歷表、找工作、筆試等層層篩選,到最後面試階段竟然爽約的經驗。已經答應企業面試的時間,最後因為覺得不想去上班、臨時有急事、心情不好、睡過頭等各種因素,竟然爽約,甚至連電話也不打一通,讓企業平白浪費時間,求職者喪失了基本的誠信原則。

調查發現,30.31%求職者曾臨時取消面試約定,至於爽約原因為何?在可複選情形下,了解企業文化後發現自己不適合佔54.78%,在面試前已經找到好工作佔50.31%,發生重要突發事件佔25.15%,甚至有的求職者其實對這份工作意願不高,答應面試只是求心安,因此臨時決定爽約。

至於從未面試爽約原因為何?認為是誠信問題者佔41.68%,認為尊重自己也尊重別人佔30.27%,認為是個人習慣佔9.73%。受訪者認為,人與人之間若隨意爽約,友情也會有裂痕;即使是素未謀面的陌生人也要堅守「誠信」,不論在職場還是做人處世,才會受人尊敬。

關於上班族對面試爽約的看法為何?僅能接受突發狀況、求職者務必以電話通知佔68.10%,視狀況而定、尚可接受佔21.89%,可以接受但不特別在意佔4.02%。

1111人力銀行副總兼發言人吳睿穎表示,「面試爽約」犯了求職大忌,如果連初試都無法通過,將來如何委以重任。因此有心找工作者應謹記,提早10分鐘到面試現場,若臨時有急事務必以電話告知,已到現場等待切勿離開,才能給予企業主最好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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