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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一日電)為降低保稅工廠及加工出口區內事業的營運成本,財政部今天釋出利多,刪除保稅工廠及加工出口區內事業應按進口原料完稅價格萬分之三徵收業務費等規定。
財政部關稅總局指出,這次海關徵收規費規則修正內容,比照科學工業園區免業務費作法,有助於業者降低營業成本,增加競爭力。另外,這次修正也明訂海關徵收規費電腦化,並按月徵收方式,可望達到先服務再收費的便民目標。
若單筆應繳納規費金額在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則增訂繳費義務人可申請辦理分期繳納,方便納稅義務人的資金調度;並明訂海關填發國庫專戶存款收款書,或利用通關網路發送繳納期限,以減少徵納雙方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