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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漁船衝撞巡防艇 代價徒刑8個月加4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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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十七日電)衝撞巡防艇代價有多高?依據法院近期一項判決,除了八個月有期徒刑,另外附帶民事賠償新台幣四百萬元。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表示,絕不姑息不法分子的挑釁作為,而執法的公權力也不容挑戰,呼籲漁民配合海巡查緝作為。

海巡署指出,這起漁船衝撞巡防艇事故發生在去年六月二日,擔任漁船「榮祥六號」船長的陳姓男子,趁機非法走私檳榔,遭第十二海巡隊在新竹漁港查獲。

不過海巡人員登船臨檢之際,「榮祥六號」因不明原因電線走火失火燃燒,陳嫌因不甘受損心生不滿,在六月二十日酒後駕駛「榮祥六號」漁船直接撞擊新竹海巡隊停靠在新竹漁港公務碼頭的 PP-3539 號巡防艇, 造成巡防艇左舷肋骨斷裂、通訊裝備及零件等損害。

全案經檢察官提起毀損公訴,新竹地院日前作出判決,陳嫌因酒後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及毀壞他人船艦,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個月。另外民事部分,陳姓船長還得負責理賠修護巡防艇費用四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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