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11月12日报导】(据明报新闻网报导)安徽犯罪集团“飞虎队”5名犯人今日上午伏法,他们涉及多宗枪劫案杀人案。
1997年8月至2003年10月间,师修才、张玉超、石东风、魏红伟、李绍刚等5人伙同他人采用在安徽亳州市、太和县等,进行抢劫、盗窃作案,共抢劫、盗窃现金、中西药材、薄荷油、影碟机、金银首饰等物共计价值57万余元,并在抢劫犯罪过程中致1人死亡。他们在作案时,常驾驶机动车并持枪、刀、棍等暴力工具,作案后逃逸迅速,被称为“飞虎队”。
亳州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师修才、张玉超、石东风、魏红伟、李绍刚等5人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师修才、石东风、魏红伟、李绍刚不服,提起上诉。案经安徽省高院审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