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謊報車失竊 專坑產險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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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6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警方昨天偵破「假報汽車失竊、坑騙保險公司」的新興詐財手法,嫌犯車富源與前妻李曉萍、丈母娘李吳金玉等「家族性」犯罪集團成員,以及張姓、鍾姓男子等5人先後被捕。

兩頭賺 得手數百萬

5人涉嫌利用動產擔保法漏洞,謊報汽車失竊又找回,再利用產險公司尚未知悉車子找到的「時間差」,侵占車子所有權、轉售當舖套利,至少得手數百萬元不法利益。

警方除追回5部報竊又尋回的嶄新休旅車證物,落網5嫌訊後被依詐欺、侵占等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由於以類似手法「坑」產險公司的犯罪集團還有好幾個,專案小組正擴大偵辦中。

鑽漏洞 詐保險金

高雄市刑大偵四隊接獲產物保險公會報案,指有犯罪集團以「人頭」或「跑單幫」方式,鑽法令漏洞,坑產險公司,犯案手法主要是新購車輛投保高額保險金,一個月內便報案汽車失竊,以詐得產險公司98%的理賠金額。

產險業依法須在45天後理賠,理賠金替車主清償掉銀行車貸,照理產權應歸產險公司,卻因車輛「失竊中、無標的物」,產險業無法據此向監理單位辦理動產擔保設定。

不肖集團往往在1、2個月後將失車移到警方容易尋獲處,於警方通知車主領車製作筆錄時,隱匿已領取保險理賠金,將領回車輛開往監理處更換車牌,旋即向當舖典當或轉售車商,獲取不法暴利。

偵四隊十一分隊初步過濾出,落網車嫌與前妻李女、丈母娘從93年8月到94年3月,先後報案新購休旅車於高市苓雅區失竊,向中國產險公司與泰安產險公司詐得180餘萬元失竊理賠,不久失車又分別在高雄縣市尋獲,按保險理賠契約,應把車子交付產險公司,卻據為己有,向監理處變更車牌並以市價7成左右轉售給當舖,套取不法暴利。

產險業自保 盼簽讓渡書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面對謊報汽車失竊,詐得保險金後,再利用尋獲失車到保險公司知悉的時間差,把尋獲車輛轉賣當舖或中古車商的案件有增多趨勢;高市產險公會表示,產險業為求自保,已多次向監理單位反映,希望能在保險金理賠後由原車主簽立讓渡書,以讓渡書禁止該車異動買賣,但監理處遲遲無法配合,產險業只能自求多福,「少賠就是賺」。

不過,高市警方昨已通令各單位,日後若尋獲報竊車輛,務必要查明有無領取保險理賠,確認汽車所有權歸屬,以免詐騙集團繼續以謊報汽車失竊坑騙產險公司。高市產險公會人員對監理機關現行在辦理動產擔保設定時,作業與法令僵化,導致產險業者理賠失竊險後卻權益不保,頗有微詞。

產險業者指出,產險業早發現有不少報竊理賠案可能涉及謊報,再將車子解體「化整為零」轉售給汽車材料商套取不法利益,甚至侵占轉售,因此曾多次向監理處反映,希望監理單位能同意產險業在完成理賠後,能以車主簽立的讓渡書,作為產險公司函請監理處辦理該車設定所有權,禁止該車異動,已阻斷類似智慧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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