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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署:污水下水道公辦改民間投資 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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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一日電)有媒體報導污水下水道系統,原本政府自辦的53處將改為民間參與方式,媒體指政府將多付新台幣7千億元。內政部營建署表示,民間廠商對任一污水下水道系統只要認為具有足夠投資誘因及商機,均可直接提送規劃構想書,更具行政效率且符合政府需求。

營建署已邀集各縣市及相關單位研商處置方式,初步分析53處政府自辦系統有14處符合BOT(Build-Operation-Transfer)、26處符合ROT(Rehabilitate-Operation-Transfer)、13處符合OT(Operation-Transfer)條件,但具體內容仍須視個案檢討。

53處系統辦理促參將依促參法第46條規定採民間自提為主,鼓勵民間廠商主動提出計畫構想書,只要符合政府施政目標,透過公開公平甄選機制,即可選出最優案件申請人承接辦理,廣為宣導並加速這項促參計畫的推動,各縣市政府也將配合營建署採取「政策公告」方式,主動告知民間廠商這項商機。

整體而言,原訂36處BOT系統採取促參法「42條為主、46條為輔」做法,由政府先行規劃後公告招商,目前已建立污水下水道促參的運作模式,因此現有政府自辦53處系統將採取「46條為主、42條為輔」的推動對策,這項對策具有多項優點。

營建署指出,此舉優點包括符合行政院政策指示,不影響現有工作的推動,提昇下水道普及率目標不受影響,政府有機會重新檢視目前各系統的執行績效,民間廠商對任一污水下水道系統只要認為具有足夠投資誘因及商機,均可直接提送規劃構想書,比政府自行規劃後公告招商,更具行政效率且符合政府需求。

另外,針對媒體報導,政府將多付近7千多億元預算,營建署回應,過去政府自辦會有營造廠商底價搶標情事發生,但據公共工程委員會九月底資料顯示,政府自辦污水下水道工程有21件流標,流標次數多在 3次以上,甚至達到10次之多,執行效率顯有待檢討,又流標後政府提高工程底價招標結果,由16件工程中統計發現,決標價均以接近底價100%甚至超底價決標,平均約為預算價的 90%以上,顯見政府自辦發包節省工程費的時代已不復存在。

營建署表示,目前污水下水道 BOT計畫工程經費估算基礎是參照市場已決標工程單價編列,應已無太大價差空間,對整個計畫的核定,營建署也延攬包括工程、財務及法務專家共十七人,成立「污水下水道建設推動委員會」專業審查,不論是工程整體規劃、財務模式推估或法令規定等各項議題均充分探討分析,才准予通過並報請行政院核定,為加速推動下水道建設,採取促參方式,擴大投資市場規模,鼓勵國內外廠商投入,建立台灣污水下水道相關產業,才是根本解決之道,與採用政府自辦或促參辦理並無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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