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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 檢協會提3項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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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二日電)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檢察官協會今天針對攸關司法人員的「法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提出主張,認為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法務部下設檢審會;「特偵組」設於偵查第一線的地檢署,形成辦案精銳團隊。

檢協會提出的三項主張為:檢察總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六年,不得連任;明定法務部下設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審議高檢署以下各級檢察署檢察長及(主任)檢察官人事事項。

此外,「特偵組」應設於偵查第一線的地檢署,有效統合檢察及輔助人力,輔以充裕的支援與資源,形成辦案精銳團隊。

檢協會認為,此次修法涉及檢察體系人事制度、組織編制、職權劃分等變革,因此提出經會員們討論溝通、彙整的主張及建議條文,推動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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