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 检协会提3项主张

【字号】    
   标签: tags:

【大纪元12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郭美瑜台北十二日电)社团法人中华民国检察官协会今天针对攸关司法人员的“法院组织法修正草案”提出主张,认为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法务部下设检审会;“特侦组”设于侦查第一线的地检署,形成办案精锐团队。

检协会提出的三项主张为:检察总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任期六年,不得连任;明定法务部下设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审议高检署以下各级检察署检察长及(主任)检察官人事事项。

此外,“特侦组”应设于侦查第一线的地检署,有效统合检察及辅助人力,辅以充裕的支援与资源,形成办案精锐团队。

检协会认为,此次修法涉及检察体系人事制度、组织编制、职权划分等变革,因此提出经会员们讨论沟通、汇整的主张及建议条文,推动修法。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