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特首董建华 正式宣布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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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自由时报编译张其贤╱综合香港10日外电报导〕经过外界连日来多方猜测,香港行政长官董建华10日以健康理由宣布辞职。一般认为,董建华去职的真正原因,是中国对他已失去信心,认为他无法因应香港民众政治意识抬头的新变局。

六十七岁的董建华10日在港府总部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辞职。他表示自己健康大不如前,若继续留任将难以胜任,因此在审慎考虑之后递出辞呈,希望中国政府予以批准。他表示:“现在是辞职的时候了,我认为这是负责任的作法。”

对于外界揣测他因表现不佳而遭中国示意去职,他加以否认,表示中国政府“再三肯定我本人、我的同事及特区政府所做的工作,完全没有(强迫辞职 )这回事”。

许多人认为,董建华辞职的真正原因,是中国认为他不具有足够的能力去处理好港人对民主化的要求。香港城市大学政治分析家詹姆斯‧宋(译音 )认为,中国一直要压制香港的政治自由,以免香港变得难以治理。董建华的政治手腕和政治判断,显然不足以胜任这项任务,因此被撤换。

最新一期“亚洲周刊”则报导,董建华在过去两年曾三度请辞,都未获批准。直到去年12月,北京认为香港经济已经好转、港府声望回升、民主浪潮渐退,各项因素均属有利,才安排董建华适时离去。据传他可望出任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

船运大亨出身的董建华,在一九九七年出任港府首任特首前并无政治经验,接任特首后推动“八万五”建屋计划,希望以每年兴建八万五千间住宅的方式解决民众住屋需求,但随即爆发的亚洲金融风暴,造成港股市及房市暴跌。损失惨重的民众认为董建华的建屋计划打击市场信心,助长金融风暴冲击,要为香港陷入少见的经济萧条负责。

2003年,香港发生SARS疫情,董建华处理此一危机的能力备受批评。同年他不顾民意反对,执意推动基本法二十三条“反颠覆法”立法,导致五十万民众上街发出民主怒吼。事隔一年,又因为特首直选及立法会普选的议题,再度引发五十万民众上街。去年12月,中国新任国家领导人胡锦涛在澳门召见董建华时,对他的政绩颇有微词,董建华的政治前景至此日暮途穷。

董建华如果辞职获准,遗缺将由港府政务司长曾荫权暂时接任。曾荫权是公务员出身,和港府公务体系颇有渊源,民意支持度也甚高,能力也颇受肯定。

现任牛津大学校长的英国末代港督彭定康也指出,真正的问题不在特首人选,而是谁在真正管理。由于北京和香港人民的基本价值观不同,未来中港关系仍将极为困难。

继任者任期 香江宪政危机导火线

编译陈宜君╱特译

香港行政特区长官董建华10日宣布请辞后,港人讨论最热烈的话题就是下一位特首的任期究竟是两年或五年,以及北京针对前述问题作出决策时,是否会重新诠释香港基本法。董建华下台,让香港面临一场结果未知的宪政风波。

根据被视为是香港基本法规定,董建华较原订任期提早两年下台后,其职务将立刻由港府位阶仅次于特首的政务司长曾荫权代理,并在六个月内选出新任特首;亲中色彩浓厚的选举委员会预订今夏集会,选出下任特首。选委会预料将提名曾荫权出任新特首。不过有个问题势必在港引发极大的法律不确定性:曾荫权成为下任特首后,究竟是做完五年的完整任期,抑或在董原订至2007年6月30日为止的剩余任期结束就卸任?

基本法似乎主张每位特首的任期为五年,港府去年也向立法会表示替补的特首将拥有完整的五年任期,香港民主派人士也支持让新特首有完整任期。包括亲中派在内的多位香港律师表示,基本法明确指出,选委会基于任何原因选出的特首,任期都将是五年。

不过基本法并未就缩短或替补特首任期的问题作出明文规定。亲中派的港府前法律政策专员冯华健表示,根据基本法的文字,下任特首似乎拥有全新的五年任期;不过北京从未公布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在一九八○年代末期制定该法过程中的讨论内容,该委员会可能早就认定替补特首的任期应比照中国官场惯例,做到前一任的原订任期届满为止。

中国主管港澳事务的国务委员唐家璇9日坚称,香港下位特首的任期只有两年。香港民主派表示,北京正在践踏当初主权移交时承诺赋予香港的自治权。部分人士呼吁香港展开司法检讨,但这可能会耽误继任特首的提名,并引爆宪政危机。

中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有最终解释权。人大去年4月针对特首与立法会双普选问题作出释法,结果引发五十万港人走上街头示威。根据人大的前述释法案,曾荫权若做完董建华原订的任期后就下台,下任特首将透过现行由选委会八百名成员投票选出的方式产生;若曾荫权可做满五年,则下任特首选举将在2010年就登场。 (取材自纽约时报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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