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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殺販賣病死豬肉 王健名求刑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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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十九日電〉雲林縣男子王健名宰殺販賣病死豬肉案,今天由雲林地檢署偵結,檢察官將王健名一家五口,以及克難食品行負責人唐天龍等六人,總共十一人提起公訴,檢察官在起訴書中痛斥被告是見利忘義的黑心商人,並具體求處被告王健名十八年有期徒刑。

雲林地檢署於今年元月間接獲線報,指出縣轄內有違法私宰病死豬的情事,於是與雲林縣調查站、雲林家畜疾病防治所組成查緝小組,於二月一日兵分多路搜查,在雲林縣土庫鎮查獲繼承父業的王健名經營的私宰場,當場起出一千多公斤已屠宰病死豬及五十八頭未宰的病死豬。

檢察官調查之後發現,王健名多年來佯裝成合法集運業者,向雲林沿海地區養豬業者收購病死豬,經私宰後,販售給不肖的盤商,每個月不法獲利新台幣上百萬元,經深入追查豬肉流向,發現案情愈滾愈大,於是鍥而不捨的查緝。

查緝小組發現這些「黑心豬肉」,不僅透過盤商克難食品行等通路流入北、中、南各地市場外,甚至也流入學校的營養午餐、飯店與大賣場等,並引起民眾恐慌。

檢察官在起訴書指出,被告王健名與母親王楊素敏等家族成員,貪圖暴利,以資源回收車掩人耳目,四處向不知情的業者收購病死豬宰殺販售,五名家族成員從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至今年二月被查獲為止,帳戶就累計達新台幣一億多萬元的存款。

由於王健名是累犯,因此檢察官認為不應該姑息養奸,分別求處王健名十八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九百萬元;他的母親王楊素敏則求處十年有期徒刑,併科罰金新台幣八百萬元。

起訴書中同時指出,克難食品行負責人唐天龍,貪圖小利,收購私宰戶提供的低價豬肉,直接或間接販售給台中地區的莘莘學子,戕害國家幼苗,而且仿冒宏翔公司商標及CAS標章,造成宏翔公司的信譽損害,是典型的黑心商人,因此求處有期徒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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