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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部:國教團參訪者自付不足額 未浪費公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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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2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韻台北二十七日電)媒體報導指教育部補助的桃園縣國民教育輔導團,參與老師上週前往花蓮參訪卻吃喝玩樂,有浪費公帑之嫌;教育部今天表示,這次桃園縣國教團參與者,每人約補助新台幣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不足部分由老師自行負擔,絕無浪費公帑的情形。

 媒體報導教育部為實施九年一貫教育,每年補助各縣市政府成立國教輔導團,但桃園縣國教輔導團四月二十日到花蓮參訪,卻住五星級豪華飯店,旅遊各大名勝,媒體質疑教育部浮濫使用經費,有浪費公帑的嫌疑。

教育部向桃園縣政府瞭解參訪過程後指出,這次參訪活動於四月二十日至二十二日舉辦,經費由桃園縣政府九十四年度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支應,並依政府採購法規範上網公開招標,平均每位參加者補助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不足部分由參加人員自行負擔,並非支用教育部公帑,也沒有浪費公帑。

教育部國民教育司長吳財順補充說,參訪活動是由桃園縣政府委託桃園縣青溪國小承辦,經他向桃園縣政府承辦人員瞭解,原本報名參加的共有一百人,以平均每人補助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來算,總補助額是五十九萬四千二百元,不過實際上只去了七十二人,因此總補助款是五千九百四十二元乘以七十二來計算。

桃園縣政府也透過教育部說明,輔導團老師參訪期間,是以公差或公假登記,但不支付代課鐘點費,課務也由參加人員自行調整。

教育部指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十八、十九條規定,各縣市政府學前教育、各級學校教育及社會教育的興辦管理,都屬地方政府自治事項,媒體卻以桃園縣國教輔導團參訪一事,指稱為教育部浪費公帑,不但與事實不符,報導也明顯偏頗。

 對媒體未善盡報導真相的責任,實際刊載訊息,教育部除了表示遺憾之外,也將函請媒體更正報導,並呼籲其他媒體在報導前,應先善盡查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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