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海一枭:人心都是肉长的

——龙泉市姚坑村人出来说话了!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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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7月15日讯】在林樟旺案中,修路资金是林樟旺等人出的,而机耕路建成后的收益人是姚坑村民,有人怀疑林樟旺等人被刑拘是龙泉森林公安与姚坑村联合布下的一个圈套。仅从经济人(利益)角度看,这种猜疑有一定道理。中国人本缺少团队精神合作精神,擅长内争内讧窝里斗,闭塞的山里人穷怕了,更容易见小利而忘大义。眼前利益的诱惑加上历史矛盾的累积,完全可能让姚坑村有关村民“背后下毒手”。同时,我以为在龙泉公安的威胁利诱之下,姚坑村必定密切配合、提供有利于公安方面的证词。(我也说过,纵然事实果真如此,我对姚坑村民也只有怜悯而无怨恨,他们也是“世间大苦人”和可怜的受害者。一切都是龙泉公安造的孽,一切责任都要由枉法玩法的执法部门承担。)

然而我是太小看姚坑村人、太把他们看作纯粹的“经济动物”了。今日收到一份由姚坑村村委会、村支部写于2005年6月21日为林樟旺们鸣不平的材料,大大出乎我的意料。材料是写给“龙泉市司法部门”的,上面盖有村委、村支部的公章。其中写道:

岩樟乡金沅村姚坑自然村共有26户100余村民,人说要致富先开路,在早些年我们曾自发筹资10余万元,开路打山洞100余米,由于心有余而力不足,致使半途而废。至今由于山高路远投资大,人口少无能为力,而政府由于该村是自然村不能列入康庄工程。为要解决通路的问题,确实是为姚坑村民做了一件好事。我村支部、村委强烈要求各司法部门顾及大局,给予梅善良、林樟旺、林樟法、毛根寿等四人从轻处理为盼。(不通顺处照旧)

联想到前不久从可靠来源获取的消息:林樟旺案曝光之后,特别是浙江省市有关部门领导作了批示之后,龙泉森林公安到姚坑村重新取证时,居然还在村里好酒好烟上鸡狗肉大吃大喝大占村民便宜,费用则按人头分摊到村民头上,每人50元,连九十多岁的老头都不放过。全村26户100多口人都要为龙泉公安下村工作和消费买单!

姚坑村民是终于被公安们颠倒是非的恶行和贪婪勒索的劣迹激怒了!不知此前他们应公安要求提供了什么不利于林樟旺们的证词(纯属老枭“恶意”猜测),他们毕竟战胜对龙泉公安的恐惧,站出来为林樟旺们叫屈和辨护了,他们毕竟没有为了利益而以怨报德,没有丧失基本的良知、正义感和分辨是非善恶的能力。我在此代表我的亲属和乡亲向他们表示诚挚的感谢—-其实他们也是我的乡亲呀。

东海一枭2005、7、9
原载《议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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