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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地鐵驚爆 凸顯反恐機制架構運作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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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9日報導】反恐系列報導之二(中央社記者孫承武台北九日電)英國倫敦地鐵日前遭到恐怖攻擊,引起世界各國矚目,面對全球反恐戰略新思維,更加凸顯反恐機制運作的重要性;台灣雖未曾遭到類似情形,但政府在反恐機制的運作上絲毫不能鬆懈,在組織架構的分工上更須明確;未來若立法腳步能夠配合,相信必能有效發揮反恐的嚇阻力量。

行政院去年十一月間頒布「反恐怖行動組織架構及運作機制」。警政署高階警官指出,依據這項準則運作,反恐組織採國安與行政兩體系相互合作的雙軌設計,在反恐組織機制的建立及運作上區分「平時」及「變時」兩階段,並建立兩者間的「轉換機制」。

「平時」階段,以行政院行政架構為運作基礎,強化國安體系與行政院情資通報聯繫機制;「轉換機制」則是協助行政架構順利轉換成危機應變功能取向的危機處理組織,再輔以動員分級制度,識別「平時」風險管理(三種燈號)或「變時」(恐怖攻擊發生)等事件類型,進一步決定應變處置作為;至於三種燈號,綠燈是指低風險階段,黃燈由中度風險提升階段,紅燈則是高度風險嚴重階段。

反恐組織架構方面,「平時」由行政院的「行政院反恐怖行動政策小組」、「行政院反恐怖行動管控辦公室」與國安體系的「國家安全會議之情勢研判小組」及「國家安全局反恐怖情報整合中心」等單位組成。其中「行政院反恐怖行動管控辦公室」更針對暴力、生物、毒化物、放射性物質、重大公共設施、資通及其他等類型恐怖攻擊,分別設立七個應變組。

一旦進入「變時」階段,國安體系由國安會成立「反恐怖行動危機處理決策小組」;行政體系部分,則視發生兩種以上或單一類型的恐怖攻擊事件,以決定反恐組織架構,除了由行政院啟動「反恐怖行動應變中心」,同時各部會也會依恐怖活動類型分別成立各種「指揮中心」;各縣市政府則應依權責設立「反恐怖行動現地應變中心」。

一般民眾最擔心的事,莫過於類似美國紐約911、英國倫敦地鐵爆炸等恐怖活動,會不會發生在生活週遭。依據警政署所提報的「當前國際恐怖組織分佈及活動情形」,當前國際恐怖主義主要類型計有民族主義型、宗教極端主義型、極左意識型態型。目前球較具規模的恐怖組織大約有七十五個,分佈於世界各地,大多數集中在歐洲、中東及亞洲地區。

至於恐怖組織最常採取的八種攻擊手段中,前三位分別是「爆炸」(63.47%)、「武裝突擊」(23.99%)、「綁架」(4.8%)。警政署統計,去年一至十月,國際間發生一千三百八十一件恐怖事件,造成三千多人死亡、七千多人受傷。

警政署指出,恐怖活動的成因有其歷史背景或宗教因素,但身為國際社會一分子,千萬不能忽視其威脅。美國紐約「911」恐怖攻擊活動後,全球無不致力強化反恐工作,部分國家甚至成立新機構因應。

行政院為完備反恐行動法制、成立專責處理單位、統合全國相關情報、負責國際間動態合作,並參酌各國另立專法之體例,擬定「反恐怖行動法」草案,並在前年十一月間送立法院審議,但迄今仍未通過,未來若立法腳步配合,相信對發揮反恐的嚇阻力量,必然有其積極的正面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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