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治国:我到人前愧姓党

党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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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8月14日讯】今年六月,海外网站上发表了拙文《不惜一切代价!?》七月中旬,有好事者把这篇文章贴在北京大学的“燕南评论”网站上。朋友看到后电话告知。我好生奇怪,怎么这篇公然提到“六四”和法轮功的文章,会在国内网站上大模大样地出现呢?和别人说起,没有人认为是言论自由放松的信号,多数估计,大约是网络警察泡妞去了,犯了失察的“错误”。果然到了第七天,这篇文章连同跟帖,被删了个一干二净。令人欣慰的是,点击者竟达到5000多人次。

有趣的是几位网友对我的贱名颇有微词。现按时间顺序,把网友的反应和我的道歉贴在下面:

有许多过去的事情是不该您这样的人承担的 宇丹 2005-07-14 08:51:46

站到人民一边吧!

如果这个名字只是您的笔名, 我多么希望有一天您改名为民治国, 那是您的新生之日。

党治国是个真名子 VOC 2005-07-15 07:42:03

宇丹看起来是个很年轻的人,不认识党老师。这也是当政者苦心积虑的结果。党治国是个真名子,是喜欢和努力站在人民一边的人,而且站在受欺压和奴役、剥削的人民一边的人。

为自己的名字向读者道歉 党治国 2005-07-15 08:21:34

我为自己的名字向读者道歉。最近本人制作了一个新名片,意在求得朋友们的谅解。

新名片

我到人前愧姓党

史从秦后无治国

为我的卤莽向党治国先生道歉 宇丹 2005-07-15 08:43:41

真不好意思,改天请您吃饭,请包涵我的孤陋寡闻.

读“党治国先生:不惜一切代价”有感 萧柏行 2005-07-16 00:38:00

好文!犹如大旱之甘泉,酷暑之清风,读完为之一震!有敢说真话的知识精英在,中华民族就有希望!

还有一位网友说:过去看到党治国这名字就反感,赋名党治国的文章一律不看。《不惜一切代价》这题目,自己本来也想写,只是还没有想好。现在看看这位作者是如何从“以党治国”的角度说这个问题的,不想,遇到了高人。我向党治国先生道歉。可惜还没有等我下载原贴,7月16日夜就被统统删掉了。

有人说,也不能否定所有的党啊,未来的中国一旦党禁开放,就会有真正为自由民主和大众利益奋斗的党出现,难道也应该否定吗?

我对“也应该否定”的回答是肯定的。我认为未来的中国,不是要开放党禁,而应在保障人权和结社自由的前提下,彻底实行党禁,禁止任何党的存在。

中国古代文化传统讲究的是“君子不党”。这个“党”,有其特殊的含义,乃是“结党营私”的党,“党同伐异”的党,“狐群狗党”的党。如此说来,难道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也都不应该存在?否。然而所谓的“民主党”、“共和党”,完全是翻译上的错误。美国的民主党、共和党,应该翻译为民主派、共和派。所谓“派”,不过是政治派别、政治观点而已,打个不完全恰当的比喻,如同“文革”期间西安的“交大派”、“工联派”一样,都不是严密的组织,仅仅是各人自由选择的政治观点。你早上还是“交大派”,晚上就可以变成“工联派”,不需要申请,不需要填表,不需要谁来批准,不需要交纳派费,不需要受所谓的组织约束,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马克思、恩格斯当年参加的“共产主义者联盟”,就是一种政治观点、政治派别的松散团体,既不是什么严密的组织,也没有特别的纪律约束。把党员严格控制在组织中的“党”,是列宁首倡的,形同中国的帮会,却披着“革命”、“真理”、“理想”、“解放全人类”的外衣。其特点是每个成员必须向“党”即领袖或帮主效忠,而帮主或领袖的利益即是“党的利益”,党员个人的利益必须服从帮主的利益即“党的利益”,必要时还必须为帮主的利益即“党的利益”牺牲自己的生命。天赋人权的原则是:每个人的生命权、自由权、都是上帝赋予的不可让与的权利,私人的财产权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自愿”的让与,由于权利与义务的极端不对等,必有被控制下的强迫在起作用,因而是不允许的。但是帮会性质的“党”,却要求自己的党员在一般条件下放弃自由选择的权利,“在必要时”无条件地向党让与自己的生命权、财产权和一切自由权利。“党”字的繁体写法是“党”,尚字下面一个黑字,意谓崇尚的是黑社会手段。后来简化的“党”字,尚字下面一个儿字,崇尚的是“父为子纲”的原则,要求帮会成员对帮主或领袖要像儿子对父亲一样尊敬和顺服,帮主或领袖对其成员则像父亲对儿子一样具有无上的权威。由于一般党员天赋的人权被剥夺,因此他们就成为心理不健全甚至有严重心理残疾的人,一旦这些人被当作工具来使用,在恶意的报复心理支配下,对社会的危害将是非常可怕的。不幸的是孙中山先生后来组党,也接受了列宁先生的建党原则,要求党员向他本人宣誓效忠。从网上看到浙江某民运朋友起草的《政党法》,居然也肯定专政党的作法,主张用纳税人的钱维持政党的寄生生活,说明他骨子里仍然是专制主义。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曾出现过很多以夺权或与专政党分庭抗礼为目标,而以列宁党的模式为榜样的民间秘密组织,不管其以什么“最终目的”自我标榜,也不管其失败得多么凄惨,都是不足为训的。

当然问题最终不在文字,而在事实。只要有“尚黑”或者“尚儿”的党存在,我都应该向广受其害的老百姓深深道歉,谁让我姓党呢!

2005-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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