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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苦無水 北市大漏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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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9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曉宜、林秀姿╱台北報導〕在桃園缺水之際,位於台北市錦州街五十號的春暉大樓,卻傳出五年來漏水嚴重、損失數百萬元,每兩個月最高漏水達二萬噸之多。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長郭瑞華昨天表示,該大樓住商混合,共有六個管理委員會各自為政,並且為了做生意私自改裝管線,才會使得漏水率升高。

但住戶代表舒贛台對此不滿地說,這根本是市府的推託之辭,水處至今找不出真正漏水地點,還要住戶分攤漏水費用,非常不合理。

舒贛台說,春暉大樓共四百七十五戶,其中部分做為營業使用,包括舞廳、餐廳等,從民國八十九年11月起,水費突然暴漲,每期(二個月 )多出二萬噸的用水量,等於三十九個游泳池,就這樣憑空消失,而水處至今依然束手無策,對失水原因也說不出個所以然,五年來損失高達數百萬,最近雖已降到每期七至八千噸,但因污水處理費是隨水費徵收,因此住戶除負擔漏水費用外,還要負擔因此而多出來的污水處理費,無疑一頭牛剝兩層皮,他們將在今天赴台北市政府污水下水道工程處,以及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陳情。

台北自來水事業處長郭瑞華說,水處曾經協助該大樓改善管線問題,發現該大樓管線被改得「體無完膚」,曾經漏水達一、二萬度,水處已協助降低為三千度,沒想到最近又增加漏水率。

郭瑞華強調,該大樓自來水管線已老舊不堪、嚴重生鏽,願意技術協助住戶汰換管線,降低漏水率,但汰換管線的費用須由住戶自付。

污水下水道工程處表示,依照下水道法,污水處理費是隨水費徵收,對於春暉大樓能否扣除漏水部分不予徵收,該處已行文營建署解釋,但在此之前,都要依法徵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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