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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法軟體 企業主難逃刑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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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4日訊】(據中廣新聞張德厚報導)聲寶集團等四家公司涉嫌使用盜版軟體而遭到警方搜索,並將四家公司的負責人移送法辦。台灣商業軟體聯盟表示,今年在910個檢舉企業使用盜版軟體案中,有八成都來自國內的57個工業區,有4成以上都是科技產業,商業軟體聯盟呼籲企業一定要使用正版軟體,否則一旦被查獲,企業不但要負擔巨額的賠償,公司負責人也難逃刑責。

商業軟體聯盟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企業只要被查獲使用盜版軟體,軟體聯盟都將要求侵權者公開道歉,並且根據侵權金額,求償五至五百倍的懲罰性賠償,宋紅媞:「以它侵權的金額,再加上相對等的懲罰性賠償,最高都是幾千萬,將近上億元。」

宋紅媞指出,台灣中小企業由於預算不足,盜版軟體使用率比較高,大型企業有些則是正版軟體的套數不足,呼籲企業每年在編列預算的時候,一定要編列購買軟體的費用,做到每台電腦都使用合法軟體。宋紅媞:「很多公司會覺得軟體是看不到的,它每年可能都會編列一些硬體的採購預算,可以軟體這一塊通常都是企業主最容易忽略的。」

軟體聯盟建議企業主,要灌輸員工使用合法軟體的觀念,每年一定要不定期的作內部稽核,因為即使企業主沒有提供的盜版軟體,但是卻放任員工使用,一旦被查獲,根據過往的判例,100%都是由公司負責人要擔負刑責。宋紅媞:「你的員工幫你的公司在作事情,公司卻沒有提供足夠的軟體,公司負責人當然要負責任,在台灣違反著作權法是會有刑事責任,是三到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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