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审法轮功学员 拟匆匆结案

法官回避中共迫害真相 拒接纳联合国人权报告

标签:

【大纪元11月30日讯】(大纪元综合报导)新加坡两名法轮功学员被控骚扰案前天(28日)开始继续审理。在1天半的庭审中,控方突然撤销原拟传召的证人和呈堂证物,且以不相关为理由拒绝接受辩方提出的证人和证物。两名被迫自辩的被告已就法庭的任意处理证人及证物,提出刑事动议上诉。如果上诉失败,法庭很可能在今天结束整个案件的审讯。

11月28日,由于辩方代表律师早前被吊销执照无法参与诉讼,两名被起诉的法轮功学员不得不进行自辩。进行审理的庭房越来越小,这次只可供4名公人士进去旁听。被告之一的黄才华说:“我们提出要换大些的房间,因为我们有几十个学员希望来旁听,但无法进入,只能整天站在外边。这个要求被法官拒绝。”

3名新加坡法轮功学员黄才华、余文忠和陈培育,今年7月20日在中国大使馆对面和平静坐,展示内容为“720绝食抗议中共灭绝人性的迫害法轮功学员/Stop Persecution of Falun Gong in China(停止在中国迫害法轮功)”的横幅,被新加坡警方以“展示侮辱性文字有可能造成骚扰”为由控上法庭。73岁的陈培育在8月底开庭前被撤销起诉,但她的5年长期居留准证也被取消,被逼离境。

黄才华11月30日中午法庭下判前接受采访(孙明国摄影/大纪元)

在8月份的第一轮庭审过程中,控方证人之一的办案警官、东陵警署驻署警长黄耀宗在法庭承认,如果能证明法轮功在中国受迫害是事实,横幅内容就不具侮辱性。

然而,当自辩的法轮功学员28日盘问黄耀宗时,多数提问都被法官以与本案无关为由阻止。使原本准备盘问的问题无法进行,证人草草离开法庭。

法庭回避迫害是否事实

当事人余文忠说,上次案子被中断就是停留在中国迫害法轮功是否是事实这个问题上,当时证人黄耀宗承认,如果中国迫害法轮功是事实,则诉状中“侮辱性言词”就不成立,也不构成骚扰。但当时的律师提交联合国法轮功人权报告,用来证明迫害的真实性时,法官却不接受,而高庭和上诉庭其后也驳回他们的上诉申请。

余文忠11月30日中午法庭下判前接受采访(孙明国摄影/大纪元)

余文忠指出:“既然当时我们停在证实迫害真实性的问题上,这次重新开庭我们当然还得从迫害是否存在开始嘛,谁知法官却说迫害是否真实存在与本案无关,阻止我们盘问证人。”

控方第一证人离开后,检察官突然告诉法庭,控方证人盘问阶段结束,第二证人不再出庭做证,曾作为起诉证据的录影带也被撤销。庭讯提前进入盘问被告阶段。

法官拒绝辩方证人证物

但现场报导指出,盘问被告的过程也出奇的短,检察官只是围绕被告是否在7月20日出现在现场及挂有横幅等问题。而且,虽然控方以骚扰罪起诉被告,但检察官强调不需要有受害人或报案人,因为只要警方判断某人的行为有可能造成骚扰,就可以此罪名起诉。

28日下午,被告传招辩方证人上庭供证。其中的第二名证人沈健曾经在中国受到迫害,原来要诉说被迫害经历,但是被法官以不相关为由阻止,没有机会说话。随后第三证人也被法官以同样的理由拒绝无法出庭。

出席庭审旁听的王女士说:“刑事案证人证据是非常重要的,这个法庭不仅不让辩方证人作证,而且取消了控方证人、证物。不足够的证人、证物如何能让一个行事案成立,法官如何在公证的情况下判决,这简直是不可能。”

要求匆匆提交结案陈词

法官拒绝辩方证人出庭后,以辩方没有证人出庭为由,结束审理此案,要求被告马上进行结案陈词。黄才华马上提出抗议,指上一次案子,在有代表律师的情况下,他们的结案陈词在1个月后提交,现在他们没有代表律师,按理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法官定于今天早上9时半展开结案陈词,并且不顾两名被告强烈反对,匆匆退庭。

余文忠与黄才华9月27日庭外抗议(孙明国摄影/大纪元)

(http://www.dajiyuan.com)

相关新闻
心中的宝塔(27)——伤痕累累的大雄
心中的宝塔(28)——白家近况
王文怡:中共把移植界踢出来做替罪羔羊
特别报导:99广州法轮功国际法会纪实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