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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聯產險違反保險法令 金管會罰1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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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三十日電)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友聯產物保險公司承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按規定費率收取保險費,且所購買股票也逾法定持股比例,已分別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及保險法規定,兩筆合計共處罰鍰新台幣150萬元。

金管會指出,友聯產險2005年承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未按主管機關會銜交通主管機關發布的費率收取保險費,少收68元,違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45條第4項規定,因此,處60萬元罰鍰。

另外,友聯產險購買股票的比例超過本身實收資本額10%,違反保險法第146條之1第1項第3款規定,金管會處90萬元罰鍰。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者應加強法令遵循及內部控制,尤其是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應依主管機關訂定的費率計收保費,落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肇事加減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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