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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汰換 教育局︰將自購校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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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1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教育部決定明年起分兩年補助花蓮縣汰換十三部老舊校車,但花蓮縣客運公會等卻函文教育部建議撤銷補助,校車改由民間客運業者承攬。為此,花蓮縣教育局昨天開會討論,最後還是決議自購校車,不將校車業務交由民間業者承攬。

業者函文建議撤銷補助

教育部長杜正勝今年6月訪問花蓮時,允諾自明年起分兩年補助花蓮縣三千九百九十五萬元,汰換十三部老舊校車。消息傳開後,縣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縣遊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等陸續五度函文教育部,建議教育部將校車改由民間承攬。

公會代表花蓮客運認為,校車改由民間承攬,縣府每年可省下大筆司機薪水及車輛維護費,中央政府也省下購車款,況且,偏遠學校學生人數減少,校車每天載不了幾個學生。此外,花客也質疑,校車除了上下學接送學生外,也有不當使用的情況,如各校實施校外教學,還會互相調用校車,讓遊覽車業者沒生意做。

業者認為,花蓮縣校車行駛路線中,八十%都有公車路線經過,只要再新增幾條客運路線即可,如不敷成本,亦可由地方政府補貼,如此仍比政府買車、養車省錢。

花蓮縣教育局也從11月起,召集國中小校長及客運業者開會討論,昨天下午並舉辦第三次協調會,但業者並未出席,與會的校長們則批評業者「只想賺錢」。

有校長表示,客運行駛路線有限,以即將汰換的十三部校車行駛路線為例,停靠站共有一百零六處,但只有三十處有公車行駛。

也有校長說,學生搭乘校車免付費,但交由業者經營,依「使用者付費」精神,由學生自己買票乘車,將增加學生通勤負擔,更遑論有很多學生連營養午餐都付不起。

這項會議最後決議,校車仍將按進度汰舊換新。教育局副局長葉昌盛說,將會把開會結論呈報教育部,以利明年撥款購車。

免費校車 幫助弱勢家庭

針對客運業者批評,葉昌盛強調,學校交通車仍有購買必要,免費校車除了可幫助弱勢家庭的經濟,也可減少學生缺、曠課行為。此外,校長們在會中也有共識,未來只要非屬教學的活動,還是會儘量租用客運作為交通工具。

13部汰換校車 有11部年底屆齡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縣目前有四十三部國中小校車,其中包含特殊教育專車八部。教育局表示,校車是教育部補助偏遠地區「教育優先區」的政策,未來三年內,總計有卅三部校車即將達到十年的使用年限,該局也將持續向教育部爭取經費補助。

教育局副局長葉昌盛表示,花蓮縣配合教育部裁班併校政策,八十年至九十年陸續裁併廿多所偏遠國小,為接送偏遠地區學生,縣府八十五年起獲得教育部補助購買校車,由於校車多行駛偏遠地區,因此車子「很操」,平均每部車每天要跑七十公里,有些甚至上百公里,還要分二、三趟才能接送完全部學生。

葉昌盛說,教育部答應優先汰換的十三部車,其中有十一部校車今年底屆滿十年,包括瑞穗國中、春日國小、吳江國小、大榮國小、玉里國中、樂合國小、平和國小、東竹國小、太平國小、平和國小及壽豐國中。另有車齡未滿十年,但行駛里程達二十萬公里應汰換的校車有光復國中與豐濱國中兩部。至於九十七年、九十八年還會陸續有五部、十五部校車屆齡。

教育局指出,縣府每年編列兩千六百多萬元支付車輛維修費、油料及司機薪水,尤其換輪胎更不能省,不少校車每半年就要換輪胎,只要學校提出申請就會立刻給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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