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判三缓五,正义和邪恶力量的第一回合对决

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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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2日讯】又惊又喜地看到了高智晟被判三缓五的消息,惊的是,高智晟终于被当局以惯用的无耻伎俩宣判,喜的是,判决的刑期乃是法定刑的最低刑。

这个初步的一审的判决是中共内部统治系统相互斗争和妥协的结果,他表明中共内部并不是铁板一块,他直接宣告了北京犬警威胁高智晟“过生不如死的日子”幻想的彻底破产,组织庞大的力量监控和密不透风的跟踪换来这样的结果,绝对是令北京警察当局沮丧和垂头丧气的事情。北京警察当局在这里被北京中院煽了一记不大不小的耳光。

这个初步的一审的结果,是以法轮功修炼者为主体的修炼者、传媒,世界人权组织、西方传媒、西方政要积极活动、呼吁和密切关注的结果。北京当局释放出来的媒体的关注不利于高智晟的审判,恰恰是一个有力的反证:中共当局对国际国内舆论的心理承受能力越来越虚弱。从资料显示的被刑判的自由民主战士的言论来看,按照中共当局的标准,在他们认定的所谓罪行之下,没有一个人的言论的“危害程度”超过高智晟。但是他们的刑期无一例外的超过了高智晟。舆论在这里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同时这个判决还表明了中共对法轮功的镇压彻底的失败和不得人心,不仅是法轮功修炼者,在中共体制内部、多年来习惯了旁观的冷漠观众,已经厌倦、反感甚至愤怒中共在江泽民势力主导下警匪系统的拙劣表演和残忍的暴行。越来越多人将会站起来呼吁、对法轮功和修炼者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我们宁愿相信,北京市法院越来越多自由、民主法治意识的力量在缓慢成长,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抵御了政府行政力量对司法的粗暴的干预。让中共党组织的政法委这个天生的“政治怪胎”和北京国保犬警这个后极权社会阶级斗争思维的“残留物”干涉其意志,任何稍微有点独立人格的法官都不会情愿。

判三缓五,是多年来法院方面积累的一个经验,既不强烈的背离正义,又给警察当局留足了面子。这是一个折中的妥协。

但,绝对不能看成这是中共政府对高智晟的恩赐,绝不能看作一个正义力量的胜利。对大义凛然、浑身是胆的高智晟来说,任何有罪的判决都是对他人格极大侮辱,尊严的侵犯。

如果判决生效,将意味着:高智晟构将不能从事律师这个职业,现行的律师法规定从事的律师的职业不能有刑事犯罪的记录。而高智晟不能从事律师职业将是对我国律师界的一个巨大损失,对国内维权运动的一个巨大损失,对等待法律救援人士的一个极大损失。

如果判决生效,还意味着:高智晟不能在这个关键的时刻,发表振奋人心的政治演说,北京警察当局仍然可以以“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为由继续对高智晟进行丧心病狂的跟踪和监控。高智晟和家人的生活处境仍然不会有多大改变,北京犬警至少要软禁他到2008年奥运会结束(哎呀,可苦了这些警察啊)。

如果判决生效,还将意味着:国家正义力量在这头一回合的较量中仍然处于劣势,正义的声音仍然不能以法律的文字固定,各地对法轮功的镇压仍然在继续进行(就在高智晟被审判前夕,大陆济南有三至五为60──73岁老人在济南市历城法院被以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审判),法轮功修炼者的命运仍然不会丝毫的有改变。

基于以上的事实和分析,我们期待:充分利用二审机会,为高智晟提供全面的法律援助和舆论关注。全面曝光检方对高智晟指控的材料,全面回顾高智晟在100多个日夜的点滴遭遇。

在二审的法庭上充分施展中国律师的有限智能。在正义的法庭上实现正义和邪恶力量的终极对决!

撤销对高智晟的一审判决,宣布高智晟无罪。

那将是一个颠覆性的判决!@

——转载自《看中国》(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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