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贖罪!日本律師團為台漢生病患爭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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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一日電)日據時期遭日本政府以不當隔離手段對待的台灣漢生病患,在台、日義務律師協助下,向日本政府提起國賠獲得勝訴,補償法可望在本週通過。日本義務律師團以贖罪心情,向漢生病患致上最深歉意。他們說,所做的只能彌補病患一絲絲創傷,未來將持續關心漢生病患人權保障。

日本於一九一六年統治朝鮮半島時代,在南端外海的小鹿島設立「小鹿島慈惠醫院」,並於一九三O年殖民台灣時設立「樂生院」,分別將韓台漢生病患強制隔離在兩家醫院內,並進行強制斷種和強制墮胎等違反人權行為。

為替漢生病患爭取賠償,來自日本不同地方、約九十多位律師,組成日本義務律師團,分為台灣組、韓國組,為日據時期殖民地遭不當隔離政策的漢生病患提起國家賠償訴訟。

日本九州熊本地方法院於二OO一年五月針對國家和國會長期隔離漢生病人作法,判決違憲敗訴;日本國會也在二OO二年通過「漢生病賠償法」,對受害者每人賠償八百萬至一千四百萬日圓。東京地方法院則在去年十月針對台韓漢生病患要求的訴訟,判決台灣原告勝訴,南韓原告則被判決敗訴。

日本政府隨後提起上訴,不過,日本自民、公明兩黨執政聯盟和最大在野黨民主黨已共同完成漢生病賠償法修正案,以議員立法方式向眾院厚生勞動委員會提出,本週可望通過參院審議後成立,對台灣和南韓的漢生病受害者每人賠償八百萬日圓。

日本義務律師團台灣組負責人久保井接受訪問時說,日本義務律師團原只協助日本漢生病患向政府求償,不料,知道得愈多,愈了解日本政府政策不當,受害者不只日本本國民眾,還包含海外殖民地,例如台灣、韓國、澳洲及紐西蘭,因而激起他們的正義之心,決定為人權受迫害的病患做點事。

久保井等一行十多人前年八月起來台探視二十七位漢生病患,並一一訪談。久保說,他們對日本政府作法覺得慚愧,有必要採取措施彌補遺憾,因此,他們以官司勝訴所獲得的基金,義務幫助病患訴訟。

一年多來,日本義務律師團台灣組成員,多次探訪樂生療養院院民,出資、幫助病患赴日出庭、安排病患參訪日本療養院所及參加聲援大會,同時發表連署與聲明,呼籲台灣政府尊重樂生院民意願,不應強制搬遷院所、持續對漢生病患提供醫療照顧。

今年一月,台灣人權促進會頒發「2006人權獎」給日本義務律師團台灣組,表彰他們捍衛人權的付出,台灣原告黃金涼女士與久保井相擁而泣,陳石獅、樂生保留自救會會長李添培對日本律師團的熱心協助,感動得熱淚盈眶。

久保井說,他們來得太遲,以贖罪心情,向漢生病患致上最深歉意。在訪談過程中,感受到病患經歷的苦難歲月,律師團所能做的,只能彌補他們心中一丁點的創傷,讓他們受到社會應有尊重,才是最大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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