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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金董座風波 劉憶如:追本溯源勿失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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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二十九日電)開發金控董座風波這兩天來變化曲折。不過,親民黨籍立委劉憶如呼籲,勿轉移焦點,此事並非單純董座爭議,應深究的是辜家對開發金實質持股多寡、是否涉及內線交易的疑雲。國民黨籍立委雷倩也舉公司法、金控法,提醒財政部與金管會,這件事不是真的沒工具、沒辦法處理。

劉憶如(不分區)今天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時表示,開發金董座風波是從金鼎證券股權風波開始延燒,她問,為什麼開發金要買金鼎證?表面上說法是為提高市場佔有率,但金鼎證市佔率也不高。

所以,她可以假設,開發金入主金鼎證,可能只是幌子,真正要做的,是開發金要向開發國際買金鼎證,要用每股14元,去買當初開發國際只花每股9元買的金鼎證,為什麼花錢圖利他人,劉憶如說,因為花的是開發金的錢,不是辜家的錢。

劉憶如表示,從歷史的演變,她這樣想,是合理的懷疑。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中信證買進開發金,用的是別人的錢,結果,九十三年二月,當時證期會修改券商管理規則,讓短投變成長投,辜家因此擁有開發金的投票權。

同樣的戲碼不久後再上演一次,中國人壽用保戶的錢買開發金,當時的財政部又發佈解釋令,辜家又因此有投票權;九十三年四月,辜仲瑩挾著中信證與中壽持股,以6%的股權入主開發金團隊,擔任總經理,真正辜家花費的錢,不到2%。

劉憶如說,這6%給辜仲瑩就算了,反正財政部已經給了,但最近辜仲瑩接受訪問時,說他個人持股已經增加,目前在開發金整個持股加起來有10%。至於錢哪裡來,她引用辜仲瑩的話說,「我是用掛我名字的公司去買的,錢是我去借的,還不是一樣」。

劉憶如批評,怎麼會一樣,自己的錢跟自己公司的錢當然不一樣,而且,代表這些錢是借來的。她問財政部長呂桔誠,如果未來辜家在開發金的持股表面上達到財政部當初要求的15%,但就像上市公司上市前什麼條件都符合,上市後都不符合,這樣算數嗎?

劉憶如說,不把別人的錢當錢,不把自己公司的錢當作錢,是非常危險的,尤其他公司的錢,其實是別人的錢。更不用說,中壽當初提前適用35號公報,一下子賠掉一半資本額,結果過程被發現有融券大增、內線交易嫌疑,已由金管會移送檢調,現在金鼎證的事情又被開發金的獨立董事指出來,「不是第一次的狀況」。

雷倩(台北縣)則表示,這件事發展迄今,財政部的要求竟然可以被公司悍然拒絕,且財政部、金管會似乎毫無工具可用,簡直是匪夷所思,她提醒財政部,可以用公司法214、215條,可以對不遵守公司治理、濫權的董事提起訴訟,提起訴訟,金管會也可以用金控法54條,可以解除經理人或職員職務,或解除董監事職務,或撤銷會議決定。她說,以後若再來立法院說公權力要跟民股協調,那呂桔誠、龔照勝以後就不用再到立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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