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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兩岸條例 國親堅持三個月內訂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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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曹宇帆台北十二日電)立法院會今天將表決兩岸條例直航條款修正案,親民黨籍立法委員馮定國表示,中國國民黨與親民黨立法院黨團仍堅持,由交通部會同有關單位,應於三個月內擬定中華民國地區運輸工具,得航行中國的管理辦法,並未同意要放寬期限至六個月。

由親民黨立院黨團提案,國民黨立院黨團連署的兩岸條例直航條款修正案,其中第二十八條,國親擬修訂為中華民國船舶、航空器等,得航行至大陸地區,其管理辦法,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擬定,報請行政院於條文修正三個月內核定施行。

但立法院長王金平轉述,國民黨傾向寬限為六個月內,促政府核定施行直航,下午可能表決爭議條文後通過。

全程參與法案協商的馮定國(台中縣)中午接受記者電話訪問時指出,與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曾永權磋商後,原則上國親仍堅持,交通部與有關單位,應於三個月內核定管理辦法,並未同意放寬期限至六個月。

他說,至於第二十九條,兩黨同意原條文中國運輸工具「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得進入台灣條文,依據親民黨所提修正案,改為「得經許可由交通部會同有關機關,於三個月內擬定管理辦法後施行」,交付院會表決。

馮定國表示,第三十條有關外籍運輸工具,不得航行於兩岸間條款,國親也達成共識:維持現行條文不予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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