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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两岸条例 国亲坚持三个月内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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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2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台北十二日电)立法院会今天将表决两岸条例直航条款修正案,亲民党籍立法委员冯定国表示,中国国民党与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仍坚持,由交通部会同有关单位,应于三个月内拟定中华民国地区运输工具,得航行中国的管理办法,并未同意要放宽期限至六个月。

由亲民党立院党团提案,国民党立院党团连署的两岸条例直航条款修正案,其中第二十八条,国亲拟修订为中华民国船舶、航空器等,得航行至大陆地区,其管理办法,由交通部会同有关机关拟定,报请行政院于条文修正三个月内核定施行。

但立法院长王金平转述,国民党倾向宽限为六个月内,促政府核定施行直航,下午可能表决争议条文后通过。

全程参与法案协商的冯定国(台中县)中午接受记者电话访问时指出,与国民党政策会执行长曾永权磋商后,原则上国亲仍坚持,交通部与有关单位,应于三个月内核定管理办法,并未同意放宽期限至六个月。

他说,至于第二十九条,两党同意原条文中国运输工具“非经主管机关许可”不得进入台湾条文,依据亲民党所提修正案,改为“得经许可由交通部会同有关机关,于三个月内拟定管理办法后施行”,交付院会表决。

冯定国表示,第三十条有关外籍运输工具,不得航行于两岸间条款,国亲也达成共识:维持现行条文不予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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