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網路申報試算表不可移作申報書使用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5月1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十四日電)網路報稅很方便,不過,台灣財政部表示,最近發現部分納稅義務人誤將網路申報試算表當作申報書使用,呼籲納稅義務人須多加注意。

五月報稅以來,已近半個月,但各地國稅局都發現有納稅義務人將「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試算表」當作申報書,郵寄到國稅局辦理申報。財政部表示,由於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提供的試算表資料,是供納稅義務人檢核使用,不得替代人工申報書或二維條碼申報書辦理申報。

財政部指出,94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電子申報繳稅系統提供的『列印試算表』功能,主要在提供採用網路申報者上傳前,對各項申報資料,包含申報書及附件內容,作檢核使用。

若納稅義務人已在網路完成上傳申報,僅須於95年6月12日(6月10日適逢假日順延)前,將應檢送的各項文件、單據申報表清單及其他證明文件、單據,逕寄戶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或遞送各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服務處代收即可,不須檢送試算表。

如尚未完成上傳申報,應按申報系統操作步驟,依序完成網路報稅程序,並列印申報收執聯。國稅局籲請納稅義務人,利用網際網路申報94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應依規定辦理,以維自身權益。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