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司法腐败官官相护,依法上访反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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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18日讯】控告状

控告人:曹福林,男,39岁,汉族,农民,住甘肃省灵台县什字镇曹家老庄。
被控告人:王立功,男,甘肃省灵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案由:不予执行判决,反而将控告人打伤致残,然后以“扰乱公务罪”将控告人及其三个幼年子女关押18天,又将控告人拘留最后竟判有期徒刑两年。

控告请求:
1. 将打人凶手王立功依法严惩,清除灵台县法院的司法腐败。
2. 撤销泾川县法院(2002) 泾刑初字第25号刑事判决书,并赔偿2年的冤狱损失40828元9角。
3. 要求王立功赔偿控告人的健康损失,精神损失,医疗费等一切费用。

事实及理由:
一、基本事实:
1997年1月,控告人(以下用第一人称) 携妻子及三个子女到本省金昌打工时,(长女5岁,次女3岁,儿子才几个月),妻子因医疗事故身亡,我无奈在料理后事之后,返回老家,托人顾料子女,返回金昌,卖掉简易石头房,得1100元,正待回家时,突染重病。本村民工曹孝军趁我昏睡不醒之机,从我身上掏走所有1100元逃回灵台。我向他讨要,不但拒付,反遭其家人痛打,被逼无奈。于1998年8月18日将曹孝军告上法庭,灵台县人民法院判后归还钱款,但执行拖拉无力。我递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法院仍然推拖敷衍,还要我自己去找曹孝军。我照此办理了。两次把曹孝军找到,法院仍未执行分文。一直两年无果。当时我的生活已极度困难,缺吃少穿,大的哭,小的叫,借钱无门,乞讨无路,七拼八凑,攒够了诉讼费,把官司打赢了,却分文未得!曹孝军还三天两头去讽刺挖苦我。

2000年7月25日,我两次对法院执行庭,得到口头答复:“一个月内执行完毕。”8月25日,我去法院领款,执行庭长要求我写好执行申请书,即将款全部结清。这就是说,法院已经具备了全部执行的条件。我两写几行字,副院长王立功闻讯闯入,进屋就令执行庭长不要全部执行。我只说了一句“庭长答应给清哩!”王立功张口就骂随即猛力拧我的耳朵威胁道:“坏种。傻瓜笨种﹗你媳妇死时,几万元你该要不要。这点钱你还要取!”我没办法写执行申请,就停下笔。王立功反到责问我:“写不写。不写就打你﹗”我不知可否。王立功揪住我的衣领,一顿拳脚,将我打得昏死过去,送县医院抢救。直到第二天下午苏醒。同年8月26日,王立功不顾医生继续住院治疗的医嘱(无住院证),强行把我赶出医院。到家后,我右腿血管突暴红肿,疼痛难忍。两天后,我拄着拐杖到县法院要求给看病,王立功只将我送县医院急诊四天。我病情逐日明显加重。心跳剧烈,全身颤抖不止,9月1日在乡亲的陪护下再找王立功,住内科治疗,确诊为:右下肢急性血栓炎,呼吸道感染,消化道疾病,植物神经错乱。9月7日作心电图后,医生要求下肢手术,否则将会有严重后遗症。但王立功以权压制医生隐瞒病情。并派下级到医院 驱赶我出院。9月21日,院长王英亲自给我亲属下令,让我立即出院,遭到拒绝后。强行将我从医院赶出,连病历和出院证明都没有。

二、司法腐败,官官相护,依法上访,反被拘留:
王立功把我打成伤残,我看病无钱,生活无路,我们父子四人挣扎在死亡线上。无奈。于2000年10月﹑11月﹑2001年3月。多次到县和地区,直到平凉中级法院控告,起诉王立功。但是,所到之处,一看是告县法院副院长王立功,都是互相推诿,中级法院干脆不予立案,并让县信访办和镇村干部将我从地区信访处拉回。“救济2000元。”明令不得在本地区告状。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看到这里。会不会对我们地区的腐败也恨得咬牙切齿?在灵台、在平凉。哪里还有社会主义?哪里还有党的领导?哪里还有法律尊严?

当我无路可走的时候,我想到了北京,想到了伟大祖国的首都,想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和最高两院。我东攒西借,等集了路费,含着热泪,拄着拐杖,携带三个年幼的孩子踏上到北京找青天,找公道,找生存权利的征程!我心里也明白,这样的事不该麻烦中央领导,但是,这是腐败份子逼得呀﹗我想拿出法律条文,和他们斗争。但是,我们这里不讲法律呀﹗他们是法官,不懂法吗?他们是执法犯法,明知故犯,他们已经不是共产党的人。还能依社会主义的吗?

2001年9月12日,县政府派人到北京,以书面形式承诺回县后十日内解决,把我们一家四口接回来,但直到年底才让信访办安排我到县医院做检查(见诊断书)。并指示依法处理(无批文)。但这只是一句空话,谁也不予兑现。

临进年关,我下肢疼痛已无法忍耐,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彻底断绝了生活来源,三个孩子张着嘴等饭吃。我只好拖着病体,领着三个孩子去找王立功,他躲避不见,去见法院其它领导,也没人理踩。只让法院安排食宿。自元月7日起,我们四口人被监视18天。元月25日,县政府有了新花招,给我弟弟以500元做路费找我到县里处理王立功打人一案,并让我弟弟把三个孩子领回暂时扶养(见协议书)。之后,把我非法拘留,县政府竟然完全剥夺我的政治权利,要和我弟弟签署协议。给我一定数额的赔偿,由国家把三个孩子扶养到18岁。这简直是一群法官﹗我弟弟怎么能包办我的事情呢﹖尽管他们多次以关押,逮捕相威胁。我弟弟仍坚决地拒绝这个和谈﹗

三、不让中央了解真实情况。我依法上访。被他们编造理由𨱍铛入狱。判刑两年。

县政府和法院无法把我弄进圈套,于是就专我的政,利用异地审判的办法。用剥夺申诉权利的手段,用欺骗和造谣的技俩给我治罪。他们把非法拘禁我们一家四口18天说成是我不让王立功正常工作。是妨碍公务罪,说我拒写“领款条”。而王立功把我打伤致残。害得我全家乞讨,县政府把我从北京骗回,不给解决问题,对我非法拘留等严酷的事实都不见了。判我两年的有期徒刑的泾川县法院。哪位法官了解我的情况?泾川县检察院做为公诉机关,谁问过我的情况?他们指定的律师,说是为我辩护,怎么我连见面权利也没有?这是依照中国的什么法律判案的?终有一天。他们被判刑的时候,他们才会感到罪孽的深重!

四、为了子女的前途,为了生存权利,我要和腐败份子斗争到底。
2004年1月24日,我刑满释放,连出狱证和病历都没给我,当时已经成了一个不能站立的废人。监狱把我送到什字镇派出所。派出所把我仍到冰天雪地的半路上“示众”。8个小时之后,夜间11点,才被人救走。三个孩子在乞讨中学会说话,在乞讨中活下来,看着可怜的孩子,我的心都碎了!我知道孩子该读书,可是我不敢,想更不敢说﹗我冲破层层封锁,一定要讨个公道,要让王立功之流的腐败份子们进地狱!

但是哪﹗比登天还难!连省检察院,甚至省委信访处都腐败的很哪﹗他们骗我说已经立案。可是根本没有此事﹗他们欺人,甚至让县委付书记大驾亲征,把我从北京拉回家,说什么省里有批示,省检察院控申处已立案,把我强行接回。他们把我交给什字镇党委,监禁在镇敬老院,由警察看守。我艰难地逃出来要继续上访,被镇党委书记亲自派人围追堵截,惨遭毒打后。送卫生院治疗两天后,干脆就监押在卫生院,经亲属多方活动,才获得自由。真是一案未了,又生一案。但是再有三案五案,再有十个,一百个王立功,我也要斗争到底。

此致
最崇高的敬礼

控告人:曹福林
2005年2月22日

控告状页一

控告状页二

控告状页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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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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