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近十一亿人民币县乡公路款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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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27日报导】(中央社台北二十七日电)根据中国国家审计署调查显示,中国各地县乡公路改造资金使用上存在许多问题,地方为多获取中央专项补助,重复申报、虚假申报、多报建设规模等,被挪用资金总额达人民币十亿七千万元。

北京“中国青年报”引述中国审计署日前公告说,审计署于去年上半年对河南等十六个省(区、市)两千一百四十个县乡公路改造专案,以及福建等十个省(区、市)一千五百个通达工程专案进行审计调查,获得上述结果。

中国国务院于二零零二年决定实施县乡公路改造重大工程,计划从二零零三年起用三年时间,由中央财政投入五百亿元,改造十七万六千公里农村公路,以解决少数乡、村不通公路问题。但经审计后发现,高达十亿七千万元资金以各种方式被挪用。

审计公告认为,问题主因是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还不到位。由于项目数量众多,有关部门很难了解申报项目实际情况,加上其他原因,导致投资计划下达与项目建设脱节。

另外,中央专项资金多头下达,相互间缺乏衔接或内容交叉,为一些地方多头申报、虚假申报提供条件。

中国审计部门在对安徽、河南、贵州、陕西、广东、四川、江西、新疆和山西等九省(区)五百零五个公路改造项目抽查中发现,有近五分之一项目存在重复申报、虚假申报等问题,从中多获取中央财政资金四亿八千万元,占中央补助资金的百分之三十六。

审计发现,有些项目前期工作未完成就下达投资计划,造成资金闲置;有的项目急需资金,而投资计划却迟迟未下;有的项目补助标准过低,无法按要求完成建设任务;有的项目投资计划下达与施工进度不衔接,造成不能按期完工。

此外,部分已建成公路养护管理薄弱,“前修后坏”现象普遍。有的农村公路建设标准较低,加上一些地方政府重建设轻养护,投入养护资金严重不足,导致这些公路建成不久严重毁坏。一些地方在农村公路建设中,破坏植被严重,造成新的水土流失,或未及时进行绿化。

根据十五个省地市的县乡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抽查显示,截至二零零四年底,应到位配套资金为三百四十四亿元,实际到位一百七十亿元,到位率百分之四十九,中西部一些地区并未落实。为了滞留或挤占挪用资金,一些地方还少付、克扣征地补偿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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