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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料含苯疑慮重創銷售 韓商要求衛署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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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鈞凱台北四日電)從韓國進口的維生素C飲料「Vita500」含苯疑慮餘波盪漾,儘管檢驗證實安全無虞並恢復上市販售,但韓商認為先前下架要求嚴重傷害商譽,且重創在台灣銷售成績,今天到台灣要求行政院衛生署應在六大報刊登澄清說明,否則不排除提出告訴要求國賠。衛生署則重申,行政處置並無不當。

衛生署在上週接獲駐韓外館通知,指台灣進口的韓國飲料「Vita500」,遭韓國政府檢出致癌物質「苯」含量達九點九ppb,接近世界衛生組織(WHO)飲用水限量標準的十 ppb,隨即要求業者須在一週內下架、回收產品。

衛生署接著在五月一日公布檢驗結果,顯示送驗的三個「Vita500」產品樣本,苯含量都在三點七ppb 至四點一ppb的安全範圍內,因此同意業者可恢復上架販售。

不過在相關下架訊息經媒體大篇幅報導後,「Vita500」的銷售量遭受重創,代理商萬豐生化科技公司董事長詹壽全表示,下架期間損失金額超過新台幣一千萬元,甚至連中國市場也連帶受到波及。

原廠廠商韓國廣東製藥流通事業部理事李仁在上午到台灣召開記者會,要求衛生署應鄭重表示歉意及在一週內在六大報刊登澄清說明,告訴消費者「Vita500」是很安全健康的飲料,否則將提出法律訴訟,針對產品在台灣及國際間的經濟、名譽損失提出賠償請求。

李仁在說,衛生署在未對「Vita500」進行檢驗、查證前就要求全面下架回收,韓國廠商無法接受,更表示嚴重的抗議,但四十三年來的信譽和名譽已經被破壞了,也造成實質損失,所以希望衛生署能夠有合理明確的處理。

面對廠商的要求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蕭東銘強調,當初是為了保護消費者的食用安全,才會在第一時間內採取必要的預防性措施,衛生署隨後也立即進行檢驗,並還給業者清白,行政處置上並無不當。

他說,對於廠商在遭受損失後的訴求與看法,衛生署能夠理解,為保障消費者健康與知的權利,未來仍將持續秉持資訊公開原則,依照行政程序,採取必要的管理措施,並提供有關資訊,以作為民眾選購食品時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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