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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雲林縣議會連署譴責中共暴行

劉建國議員接受媒體採訪 (大紀元記者李芳如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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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芳如/雲林報導) 台灣雲林縣議會針對中共在各地集中營活體摘賣法輪功學員器官並且焚屍滅跡暴行,嚴重侵害人類安全、人權自由及人身自由權等違反國際人權公約之不人道行為,予以嚴厲的譴責案,劉建國議員今日(23日)在臨時動議會上,就「譴責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暨非法販賣人體器官」事件上提案,18位議員聯署,全數議員通過。

劉建國議員表示,深感法輪功學員自由人權問題及附近區域醫療人權問題之改善刻不容緩,為提高本縣議會對於國際人權議題及公共事務之關懷與參與,對於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涉嫌進行活體解剖器官,為維護醫療倫理,保障縣民安全,並支持基本人權,特擬此臨時提案,敦請議會做成相關呼籲及決議。

劉議員進一步表示通過雲林縣第16屆第3次臨時會,經過18位議員連署,再經過審查時,所有議員也相當認同與支持,多數議員也認為應該呼籲請全體議員支持,維護基本人權,連署正式通過。經過大家的共同努力與付出,劉議員也對法輪功學員表達最深的謝意。

雲林縣衛生局醫政課課長曾春美表示,目前衛生局將查緝非法招攬到大陸移植器官列為95年度工作重點,並加強查察縣內醫療機構是否涉及仲介與違規廣告,也函請縣內各醫療機構及醫事團體告知所屬醫事人員切勿觸法。

到目前為止,雲林縣衛生局在廣告部分已經有查獲一件,已依相關規定處以新台幣九萬元罰款,另外在網路上查到相關人體器官移植廣告,也移送給行政院衛生署辦理。

曾春美呼籲民眾,預赴境外接受移植時,對於該地區醫院及醫師素質在資訊不透明下仍俱一定風險,且其器官取得是否合乎人權與倫理,仍為爭議所在,預赴境外接受移植者,應先與主治醫師討論,審慎評估及後續照顧之相關事宜,以免花錢又得不到預期效果。

在先前雲林縣並發現仲介器官移植廣告,經劉建國相向雲林縣衛生局檢舉,經調查,業者坦承不諱,並且同時也在全省各地陳列相關廣告,目前已被處以罰款9萬元。

曾春美希望民眾勿以身試法,依體器官移植條例第18條之規定,以廣告物、出版品、廣播、電視、電子訊號、電腦網路或其他媒體、散佈或刊登處使人為器官買賣之訊息者,將處以新台幣九萬元以上四十五萬元以下罰款。(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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