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30日讯】(明报新闻网2006年9月30日报导)代表资方的商会认为若把佣金纳入薪酬,计算方法须合理,建议设立佣金上限,否则将加重雇主的成本支出。
香港各界商会联席会议代表罗少雄接受电台节目称,大多数商界认同多劳多得的佣金制度,是激励职员发奋工作的诱因。即使把佣金纳入薪酬,计算方法须公平。例如取12个月的佣金平均数、设立佣金上限制,否则影响营运成本。
环球管理咨询公司董事李汉祥认同,若佣金不设上限,将为资方带来不明朗风险,除资金周转,还有若劳方提早离职要求赔薪,雇主也会失去预算。因此,制定佣金上限除由市场自由调节,还可参考强积金制度或为不同收入者制定不同佣金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