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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處分違法電視節目11件 籲媒體加強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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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二十四日電)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召開委員會議,審議十一件涉及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及妨害兒童或少年身心健康等規定的電視節目及廣告,經參酌今年第七次「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議」建議,決議對違法的電視頻道業者分別核處警告或罰鍰,並呼籲媒體加強自律。

NCC表示,這次審議案件中,違法核處的案件可分為兩類。

第一類是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MOMO親子台「花田少年史」節目、蓬萊綜合台「綁架」、「影子纏身」等兩個節目及緯來綜合台「台灣變色龍」節目,決議裁處警告;國衛電視台「台灣AV劇場」節目處以罰鍰新台幣三十萬元;MUCH TV「今晚誰當家」節目處罰鍰八十萬元;高點電視台於八月二十三日及九月三日播出的「新聞yes」節目,分別處罰鍰六十萬元。

第二類是針對播出「冰火香檳|求婚篇」廣告的AXN、衛視體育台、ESPN及國興衛視等頻道,分別處以罰鍰新台幣十萬元到二十萬元。

NCC強調,民主多元化的社會,政府僅扮演媒體多重監督環節角色之一,歐美先進國家的法律也常作為規範媒體的最後防線,即由媒體先行自律,其次為公民社會的他律機制,最後才是政府規範,因此,NCC再次呼籲各電視台應切實自律、遵守相關法令並加強內部編審制度,善盡媒體的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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