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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定紅線區 縣長:改黃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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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桃園縣政府近年來廣劃路邊停車格,許多道路兩側也改劃紅線,縣議員批民怨四起。縣長朱立倫昨天指示,法令沒有規定必須劃紅線的地區,就改劃黃線。交通局會在兩星期內針對全縣各停車格進行檢討,特別是十二米以下較狹小的道路。

桃園縣政府近年來廣劃路邊停車格,全縣已有九千兩百格以上的收費停車格,不但議員屢屢在議事堂上抨擊,強調應該因應不同的地區有不同的作法,還有民眾跑到議事堂陳情抗議。

副縣長范良銹昨天在縣府主管會議中指出,桃園縣目前沒有像台北市擁有完善的捷運、公車系統、充足的路外停車場等條例,如果路邊停車格或道路旁的標線,依台北市的標準在桃園縣推動,註定失敗,製造民怨,建議只要法令沒有規定必需要劃紅線的地方,就改劃黃線。

停車格 兩週內檢討塗銷或維持

朱立倫認同范的看法,要求立即執行。他強調,劃設路邊停車格是為了交通的需求及商家的便利性,照理大家應該鼓掌歡迎,但如果民眾認為根本不需要就廢除。

對於這項政策指示,交通局長曾文敬說,路邊停車收費政策有六成以上民眾支持,但交通局還是會在兩星期內針對全縣各停車格進行檢討,以決定是否塗銷或繼續維持,特別會針對十二米以下較狹小的道路作檢討。

曾文敬也說,如果該段道路在早上七點到晚上九點,行駛在道路上的車輛平均時速在廿公里以下者,就一定不會劃設路邊停車格,如果已劃設就會塗銷。

若民眾認為不合理 可電話反映

另外,只要道路旁的紅線長度在十公尺以上,且不是法令規定一定要劃設紅線的路段,例如消防栓、公車站牌旁,同時也不是車輛進出口,就會把紅線改成黃線。

若民眾認為附近的道路標線、路邊停車格,劃設得不合理,也可打電話:○八○○五一八六六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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