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律】共同及各自承担疏忽责任

黄觉岸

人气 14
标签:

【大纪元11月23日讯】在各类地盘的工业伤亡事故之中,我们会发现有很多法律责任上的关系问题,不是一句赔偿就可以概括,因为是谁的责任,才是先决问题,而责任是可以是部分或全部由受害者所引起及承担的。又常碰到的问题,所谓疏忽,若是雇主的责任(employer’s liability),则先要确立雇佣的关系,这是本栏已经介绍过的;而若是发生事故所在地方的占用者(occupier’s liability)的责任,我们也要清楚谁是所谓占用者。

一件案例,包括了上述种种的法律关系及问题。一名在地盘工作的小判头因工受伤,他因伤不能工作,只能转换工作,由原来的月入平均一万七千三百多元,变成只能充当看更的护卫,月入只有五千三百元。

事件的经过是典型的工业意外事件。原告的小判头负责在货柜起卸场做清洁货柜的工作。货柜起卸设备的设备叫“鹰”Eagle,由一驾驶员负责操作。

Tam Hon Leung V Ng Wai Hing and Others [2006] 1 HKLRD 923

事件的经过,是由于Eagle的驾驶员在吊起货柜之时视觉上有盲点,看不到在货柜之下的人。原告人在清理一个货柜的时间,驾驶员移吊起一个货柜在他头上放下,原告人大叫,货柜及时升高,但原告人已经受伤。

除驾驶员以外,事件涉及多个相关联者,法律要解决之一是谁是地盘的占用者?这又涉及地盘工作的层层下判制度。这里涉及首席的大判头(Principal Contractor),次判(Sub-Contractor)及次次判。我们且以PC、SC及SSC代入。而驾驶员与受伤的原告则分别由次判及次次判所召请。下面图表显示他们的关系。


谁人要对原告的受伤负责?法律观点要决定谁人是工场当事发时的占有者(Occupier),这是重要的因为土地的占有者对土地上的人有保证他们安全的一般性责任(Common Duty of Care)。结果法庭认定PC、SC及SSC是共同及个别承担法律上的责任(Jointly and Severally liable),这是说他们全部都对原告有疏忽的责任。

PC有足够操控这地盘的一般权力,而且拥有Eagle的设备,故对原告的安全有责。PCC是同时占有人,有责任在地盘中安排一个监察员(Checker)在驾驶员工做的时间检视地盘的安全。SSC的情况亦相近,他有责任保证原告有安全的工作环境,因为原告是他请回来的。

有关原告所获得的赔偿如何计算,相信读者有兴趣知,也是有用的常识,留待下星期介绍。

==================================

黄觉岸,前商业法律讲师,现为半退休自由人一名
伦敦大学法学士
威尔斯大学法学硕士
香港大学哲学硕士(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相关新闻
【经济法律】扎铁工人需要法律保障
【经济法律】投资者赔偿基金的法例
【经济法律】怀孕期间不能终止雇佣合约
【经济法律】 雇主有责任令雇员安全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