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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辦案資料 一筆喊到1500元 遠通被批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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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年3月曾利用ETC資料,在國道3號大甲電子收費ETC車道,當場逮捕歹徒。(資料照,自由時報記者廖耀東翻攝)

【大紀元12月12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許國楨、劉力仁/綜合報導〕遠通新收費草案太貴引反彈!

承攬台灣高速公路電子車道收費系統的遠通電收公司,最近擬訂一套未來公務機關查詢民眾使用該系統資料的收費草案,由於從查詢供裝資料到車道錄影畫面,每筆自150元到每車道每分鐘1500元不等;相較於台灣警方目前向民營電信公司調閱通聯紀錄的費用高出甚多,引起治安機關大反彈,認為如此高收費讓人不無坑殺政府財務之感。

遠通 草案還未定案

遠通電收發言人郎亞玲表示,這次曝光的收費標準尚處於計畫階段,高公局也還沒有核備,是否實施或費率多少,仍有變數。

高公局業務組長吳木富表示,遠通電收有提過一次收費草案,高公局也對此草案和偵防單位溝通,但大家尚未達成共識。

據了解,該草案以最近1年內為可查詢期限,通過電子收費車道之車輛相片、錄影畫面可供查詢期限則在30日內。

由於收費標準與目前民營電信公司受理警察單位等公務機關調閱通聯紀錄收費相較,明顯偏高許多,引起治安機關強烈反彈。警方認為,為維護社會公益與治安,被查詢機構有義務無償提供。且調閱這些資料並非高難度技術,酌收作業費用即可,否則反予人坑殺政府財政的不良觀感。

台灣法界人士認為,若因調資料費用過高,致檢警無法完全調閱相關資料,依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有可能採取搜索、扣押等方式來保全證據,反而可能對遭搜索的機構造成形象損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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