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虐囚 湖南律师建议设监前拍照制度

标签:

【大纪元12月16日报导】(中央社台北十六日电)中国人权纪录不佳,严刑虐囚导致嫌犯暴死看守所等事件时有所闻。湖南律师李健近日致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呼吁立法制定“监前拍照”制度,以遏止虐囚事件一再发生。

河南“东方今报”报导,李健表示,四月二十日,广西平乐县法院法官黎朝阳全身伤痕暴死看守所;五月二十八日,连云港市赣榆县供电局前副局长梁继平被检察院带走后几天死去。

另外,河南少年周增志因涉嫌“推走”十三辆无锁自行车,被当地派出所送进开封市看守所,八天后离奇死亡,“尸身有青紫块、十多处烟头烫伤,疑受虐致死”。李健说,类似残忍现象在中国司法界已司空见惯。

李健表示,他已致信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呼吁立法机关在相应的司法、执法程序中以法律的形式制定“监前拍照”制度,以有效保存当事人在与外界隔离前的最初身体状况证明,防止出现“意外”情况。

他说,检察院、公安局等机构在司法、执法过程中,如涉及到传唤、拘留、逮捕、行政拘留等暂时性在空间、时间上隔绝嫌犯和违法人与外界联系时,应当在上述程序启动时,为嫌犯和违法人进行身体拍摄,拍摄方式用传统相机拍摄五吋彩色照片,每张照片冲洗两份,办案机关与当事人或家属各执一份,底片由办案机关归档备案。

一旦双方因相关人身损害事件发生纠纷时,办案机关负责举证责任,如办案机关不能提供相关照片、底片证据,裁决机关则对其采用过错推定原则。

李健说,实施“监前拍照”制度是寄望能透过立法彻底实施,进而间接遏止刑讯、虐囚行为发生。

相关新闻
布什要求中情局勿虐囚犯
布什禁止虐囚政令具体内容
假律师扮司法黄牛遭起诉 求刑4年
非致命光束枪 美军争取用于伊战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