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花蓮地院通譯倒會千多萬 二審判刑五年

人氣: 54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3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嘉泰花蓮縣九日電)花蓮地方法院通譯田春梅於二○○三年一月起至二○○五年四月止,召集上百名親友陸續參加五組民間互助會,但田春梅後來因投資股票失利,竟冒用數十名互助會員的名義,偽造標單參與投標總計冒領一千二百二十三萬元,全案上訴花蓮高分院審理終結後,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在花蓮地院擔任通譯的田春梅,於任職期間先後召集一百四十三人分別參加五組民間互助會,每組互助會均約定每會為一萬元,並採取內標制,底標為一千元,每月開標一次,投開標地點則是在花蓮地院非訟中心辦公室。

田春梅後來因投資股票失利,且為清償信用卡債務的循環利息,竟冒用數十名人頭陸續加入各組互助會成為虛設的會員,田春梅利用某些會員間不熟識,也未實際到場投標的機會,在五組互助會每月開標前,分別以虛設的會員名義,連續偽造標單投標並標取會款,總計冒領一千二百二十三萬元。

至二○○五年十月間,因田春梅出現資金嚴重短缺的問題,無法再繼續運作五組互助會而宣告停止標會,所有會員驚覺情形有異,經相互聯繫比對得標紀錄的結果後,才發現大事不妙。

全案經花蓮地檢署偵辦起訴,花蓮地院審理終結後,以連續行使偽造私文書,足生損害於他人罪嫌,判處有期徒刑二年二月,但經上訴至花蓮高分院審理終結後加重刑期,田春梅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