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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財長︰考慮調整遺產稅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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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詩婷、高嘉和/台北報導〕部分執政黨立委以吸引海外資金回流為由,提案要求廢除遺產及贈與稅,但財政部長何志欽昨天表示,遺贈稅在增加財富分配的公平性上,具有重大意義,「宜減不宜廢」。他甚至為此賭上烏紗帽,強調只要該法廢除,他就會負起應負的政治責任。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天併案審查立委王塗發、江昭儀等人所提的「遺產及贈與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薛凌提出的廢止遺產及贈與稅法等案。前者主張修正稅率與課稅級距,後者要求政府應廢止課徵遺產及贈與稅,以便吸引至少新台幣五兆元的資金回流,活絡台灣股匯市,促使佔國家稅捐38.2%的營業稅等五項稅收大幅成長。

何志欽則表示,財政部同意在三個月內針對遺產稅的級距、邊際稅率、免稅額等提出報告,但目前遺贈稅稅課收入有80%屬地方政府,若沒有適當替代財源就要調降或廢除,恐會影響地方財政,故財政部主張「遺贈稅宜減不宜廢」。

他在答覆民進黨立委郭俊銘質詢時指出,目前遺產稅的起徵點確實過低、級距也有調整的必要,財政部將考慮調整遺產稅的免稅額。

根據現行條文,扣除免徵遺產稅部分及各項扣除額,遺產稅共分十個級距,其中最低為60萬元以下者,課徵2%,最高則為超過一億元者,依規定須課徵50%的遺產稅。

立委指出,由於稅額太高,不少企業主都會預先將資產轉往低稅率、甚至沒有遺產稅的地方,讓政府實際上無稅可課。

另外,工業總會昨日舉行政府首長午餐會,面對工總副理事長林伯豐等會員代表所提取消遺贈稅建議,財政部次長李瑞倉也強調,遺贈稅有修改必要,但財政部立場是宜減不宜廢。

林伯豐等人提出,現行遺贈稅率太高,增加逃稅誘因,甚至造成資金外流或外留,減損國內可用資源,進而影響經濟發展,也達不到平均社會財富功能。在鄰近的香港、馬來西亞、澳洲、新西蘭等都紛紛取消遺贈稅下,我國也應該跟進。

李瑞倉說,遺贈稅對財富分配的公平性有其重大意義,且遺贈稅屬地方重要稅源,假如取消,影響不小,財政部正研擬遺贈稅修法,今年底前就可完成,原則上還是宜減不宜廢。

租稅公平、地方財政 財部考量重點

記者鄭琪芳/特稿

由於國內資金持續外流,近年來廢除遺產稅的呼聲愈來愈高,但財政部自始至終都堅持遺贈稅「宜改不宜廢」,財政部長何志欽昨天甚至願意為此賭上烏紗帽,財政部立場之所以如此堅定,主要是考量租稅公平及地方財政兩大因素。

根據財政部統計,2005年適用遺產稅最高稅率50%的案件雖只有154件,僅占當年度遺產稅申報件數0.18%,但繳納的稅額卻占當年度遺產稅稅收47.71%,顯示遺贈稅仍有增進財富分配的功能;何況我國目前許多所得免稅(如證券交易所得免稅 ),若再廢除遺產稅,將形成雙重免稅的情況。

而且,遺贈稅是「富人稅」,依照國際做法,若廢除遺贈稅,多改以課所得稅作為配套,如此反而會對原本就課不到遺贈稅的中下階級不利,招致「劫貧濟富」的批評。

此外,遺產及贈與稅每年稅收超過300億元,其中80%分配給地方政府(台北及高雄兩直轄市則為50% ),是地方政府穩定的財源之一,在未找到替代財源的情況下,若貿然廢除遺贈稅,原本財政情況就較差的鄉鎮市,以後可能連薪水都發不出來。

財政部考量有稅務理論基礎,台灣遺產稅過高也是事實,香港、澳門、中國等鄰近國家或地區都已不課遺產稅,美國也將於2010年將遺產稅降為零的情況下,台灣若維持如此高的遺產稅,確實會導致資金持續外流,影響資金回流的意願。

只是,從財改會就喊著要調降的遺贈稅,至今卻仍按兵不動,也難怪立委不耐,各種版本的「遺贈稅法修正草案」紛紛出爐,財政部再不加點油,事情反而會複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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