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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紀念館掛牌北市推演 掛布幔得勒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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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郭美瑜台北十八日電)台灣民主紀念館明天將掛牌,但因建物已被北市列為暫定古蹟,究竟如何掛牌才不違法,中央始終守口如瓶。但台北市政府已進行沙盤推演,拆卸牌匾將構成民事及刑事責任,若以布幔等懸掛遮蓋外貌,雖只有行政責任,但市府得「代為必要之處理」,並得「勒令停工」。

根據北市府的研析,教育部若拆換現有掛牌,或懸掛固定布幕,導致毀損建物,在刑事上構成文化資產保存法的毀損古蹟罪,民事上若造成損害,應依規定回復原狀,或由主管機關代為履行,並向義務人徵收費用。

至於以布幔等懸掛,雖不致損毀古蹟,但北市府認為,若導致遮蓋外貌,只有行政責任,依文資法處罰款;情況急迫時,北市府得「代為必要處置」,阻止危害發生,並得「勒令停工」,通知自來水、電力事業配合斷絕能源。

由於北市府先前已表明,若有破壞古蹟情事,將追究是誰下令。因此,北市府也預估,若是陳水扁親自參與拆換現有牌匾,雖構成毀損古蹟罪,但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訴究。

若教育部長指示所屬,或親自拆換現有牌匾,將構成毀損古蹟罪,加重刑責二分之一;若指示所屬,或親自強行裝設布幔或木質招牌,皆須負法律刑責。

至於教育部官員及其他相關公務員拆換現有牌匾,北市府也認為將構成毀損古蹟罪,若是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所做的職務上行為,且非明知命令違法者,則依刑法得主張「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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