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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抽查飲料標示 十種產品不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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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8日訊】(據中廣新聞記者林麗玉報導)民眾選購飲料,會不會注意飲料的標示是否符合規定?台北市衛生局針對25家超市、百貨業者,進行市售包裝飲料的標示稽查,結果檢查了357種品項,發現有10種產品,標示不符合規定,包括愛之味運動飲料、洛神茶等,還有知名百貨公司超市販售的日本果實飲用果凍、日本富士皇家奶茶等,沒有中文標示或未依照規定,標示有效日期。

台北市衛生局抽查市售飲品的產品標示,結果抽驗了357個品項,發現十項飲品的標示不符合規定,包括國防部福利總站販售的愛之味運動飲料、洛神茶及花蜜紅茶,沒有依照規定標示『每日營養素攝取量基準值』。另外太平洋崇光百貨販售的有機咖啡、日本富士皇家奶茶、極品可可,還有日本果實飲用果凍、桔子清涼飲料水、杜仲茶等產品,未依規定標示有效期限,或是沒有中文食品標示,尤其杜仲茶產品,標明的用途,涉及誇大瘦身效果。

台北市衛生局藥物食品管理處長姜郁美表示,已經將進口或製造業者,依照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7條,處3到15萬元不等的罰鍰,違規產品也限期要求回收改正。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飲料產品,還是要購買包裝完整,並且注意有效日期等,並且拒絕購買誇大產品效能的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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