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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煙臭氣排入水溝 桃園縣府10月1日起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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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文字、攝影桃園報導) 環保署4月份公告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桃園縣政府經過半年的宣導,將自10月1日起展開處罰措施;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不只針對餐飲業者,也包括一般家戶,環保局除提醒餐飲業和所有家戶注意油煙及廢氣排放,並強調執法初期將針對餐飲業和遭檢舉陳情案件加強稽查和處罰。

桃園環保局指出,台灣地區餐飲業多集中於人口稠密的住宅區與商業區;住宅區各家戶也相當的密集。因此,居住環境品質常受餐廳或廚房產生的油煙及臭味影響。雖然空氣污染防制法可對餐飲業散佈油煙或惡臭逕行處分,但部分業者為規避法規,而將排煙管道導入溝渠排放。

環保署基於整體環境品質的考量,於96年4月份公告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為配合這項公告之實施,3月13日即召開「餐飲業油煙廢棄污染防制宣導說明會暨示範觀摩會」邀集縣內餐飲業者宣導說明;並於4月20日將本公告內容及實施日期,預告縣內餐飲業者,另將公告內容刊載於桃園縣環保局網站(網址: Http://www.tyepb.gov.tw/index.php?act=detail&id=3404 ),以利民眾查詢瞭解。

過去半年期間,環保局結合例行性餐飲業稽巡查,發現有將排烹飪廢氣排放至溝渠之行為時,立即勸導,並將公告內容告知業者改善。在此期間,環保局輔導抽查縣內餐飲業705家,其中將油煙排入溝渠者共89家(約佔12.6%),比例並不低。

縣府環保局近年來接受民眾陳情之餐廳空氣污染的案件,也日益增加,自93年119件、94年201件到95年的256件,逐年攀高。96年截至9月底止,陳情案件數更已達199件,較95年同期的115件再度成長73%,在在顯示餐廳所造成的空氣污染問題已影響到附近居民的生活環境。另外,住戶對於油煙廢氣排放之陳情案件,也有同樣逐年增加的趨勢。

環保局長陳嘉興表示,餐館從事烹飪煮食,提供美食給消費大眾;在重視食材,提升烹飪技巧,提升人氣的情況下,更應重視油煙廢氣的處理,以免污染陳情案件,損及餐廳形象。

陳嘉興局長表示,環保局對於禁止油煙廢氣排入溝渠之執法,初期將針對餐飲業和遭到陳情檢舉之案件。對於餐廳之處罰,罰款金額為10萬元至100萬元,家戶的部分罰款金額為5000元至10萬元。若餐廳或住戶需提供油煙廢氣排放之相關資訊,可洽詢環保局空保課。(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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