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陆委会:中美双边经贸对话机制分工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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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15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江今叶台北十四日电)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分析,中美双边经贸对话机制,已形成更清楚的分工,亦即由“战略经济对话”处理双方长期性、全面性、战略性的经贸问题,而由“商贸联委会”处理较具体的贸易争端。

中美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是在去年十二月十二日至十三日在北京召开。在这次的对话中,双方在产品品质和食品安全、金融服务、能源和环保、透明度、经济平衡成长、产品创新、投资政策等领域,达成三十一项协定。双方在会中同意将于今年六月在华府举行第四次战略经济对话。

台湾陆委会在一月份的大陆与两岸情势简报中,专文分析这次对话的主要意涵。陆委会认为,中国与美国每隔半年召开战略经济对话,除了显示双方对发展经贸合作拥有共同利益外,也反应出双方对经贸议题存在利益冲突,有待彼此协商。

陆委会指出,值得关注的是,在这次对话中,中国强调对话的战略性,美方重视对话的功能性。中国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就表示,中美对话的功能之一在于“通过深化对话和磋商,强化中美战略互信”。不同于中国强调对话的战略意涵,美方希望战略经济对话能发挥更多的功能性作用,包括要求中国进一步开放市场;打破阻碍美中沟通的官僚障碍,提升美国与中国的沟通效率。

陆委会表示,中美对“战略经济对话”的不同期待,导致对话过程面临极大问题。双方一方面希望透过战略经济对话的召开,维持彼此战略关系的和谐;但另一方面又想利用战略经济对话,有效地处理双边经贸问题,缓和美国国内希望尽速打开中国大陆市场与平衡双边贸易的压力。因此,兼顾战略经济对话的战略性与功能性,成为双方在对话过程中必须克服的问题。

此外,这一次的战略经济对话中出现的商贸争议,较去年五月举行的第三次对话,明显减少。但陆委会评估,此一发展不代表中美经贸争议已获得有效解决,而是双方为了避免争议性议题冲击第三次战略经济对话的会谈气氛,因此将涉及技术性协商议题,交由另一个经贸对话机制“商贸联委会”进行处理。

陆委会认为,这显示中美双边经贸对话机制,已形成更清楚的分工,亦即由战略经济对话处理双方长期性、全面性、战略性的经贸问题,而由商贸联委会处理较具体的贸易争端。因此,未来欲了解中美经贸议题的协商进展,除了观察双方在战略经贸对话中针对长期性经贸合作达成的共识外,还必须掌握商贸联委会对于双边贸易争议的处理状况。

另方面,陆委会评估,因为美国保护主义逐渐抬头,目前中美的经贸对话机制在处理贸易失衡问题上,一直未有具体进展。美国国会迄今已提出五十多项具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法案,寻求对中国进行贸易施压与惩罚,此种不满情绪是否会在今年持续发酵,将对中美整体关系发展构成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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