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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超過!竟把警局當警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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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5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敦硯、張協昇/特稿

台中市女議員成功突圍,在圓山飯店高掛抗議布條,竟傳出台中市警局開會檢討基層未能掌握情資的責任,引起極大爭議。因為畢竟,警察的職責是打擊犯罪,要掌控的是歹徒的行蹤,而不是民意代表的行程,台中市警局動輒檢討疏失,猶如警總復活,套句現在的流行用語,「實在太超過了」。

退一步說,即使警政署如其所聲稱在這件事情上,沒有下指導棋,但警政署也應深思,是不是在陳雲林來台一事,給予各警察局過大的壓力,使得台中市警局處理此事失了準頭,警政署應再加強溝通,以免日後發生「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憾事。

過去在警總時代,反對派人士的行蹤,一切盡在掌控中,所蒐羅資料之完整,甚至連民意代表也不放過,對人民自由的負面影響,迄今談起仍記憶猶新。好不容易,經過多年努力,台灣已擺脫警總陰影,但怎麼也沒想到,只因為沒有掌握台中市女議員北上嗆聲,派出所所長就落得必須被上級檢討的待遇。

警察要追蹤掌控的,應是作姦犯科之徒的行蹤吧,今天不見台中市警局檢討沒有抓到歹徒的疏失,卻反過來要檢討未掌控女議員自發性行程的責任,讓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夕的錯亂。

諷刺的是,馬英九總統上任後,高舉維護人民隱私權的大旗,還煞有介事走訪調查局與刑事局的監聽設備,要求杜絕非法監聽,為的就是保障人民不被情治單位非法監控的基本人權,然而台中市警局的作法,不啻是走回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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