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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消費券預算過關 1月18日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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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6日報導】(大紀元記者文昌蓉綜合報導)台灣立法院昨天三讀通過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1月10日發放領取消費券通知單,在1月18日,民眾可以憑身分證、印章和通知單到指定地區領取3,600元消費券。若來不及當天領取的民眾,也可在4月30日前,向指定的郵局領取。甚至於一直到明年的9月底,都可使用消費券。

在朝野都達成高度共識的情況下,立法院長王金平昨日宣布三讀通過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別預算。原總額高達857.02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案,在刪減諮詢平台、委託金融機構兌付手續費及委託中華郵政發放費用共4,936萬元後,消費券預算改列為856.5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1月10日發放消費券通知單

內政部表示,將自1月10日起,由各地鄉鎮市區公所按戶發送消費券領取通知單及委託書,若1月15日前仍未收到,應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查詢。尚未換發新式國民身分證,將無法請領消費券。

此外,如果因為出境超過2年以上,戶籍被依法遷出,應儘快在今年12月31日以前至各地戶政機關辦理設籍,以保障自身領取權益。

根據行政院規劃,只要是在國內設戶籍的國民和其外籍或大陸港澳配偶,以及明年3月31日前出生、並且在當週上班日以前(4月3日前)完成戶籍登記的嬰兒,都可領取,預估有2,326萬人可受惠。

內政部將以全國性選舉領投票模式,在全國設置1萬4千多個發券所,明年1月18日上午8時至下午5時,民眾可以憑身分證、印章和通知單領取。

2月7、8日郵局加班發放

至於來不及在當天領取的民眾,中華郵政公司昨日表示,第二階段補領,須等到農曆過年後隔週,2月7日下午開始,同時仍須照內政部通知,到通知單上的指定郵局領取。

為方便民眾領取消費券,第二階段領消費券時間為2月7日從下午1時30分到下午5時30分,2月8日從上午8時30分到下午5時30分止。

如果2月7日、8日仍未補領消費券,則可在2 月9日至4月30日前,憑通知單和身分證件,至指定郵局補領。

內政部網站設消費券問答集
 
為讓發放作業順利完成,內政部網站設立「消費券下載專區」,提供下載委託他人領取的委託書,以及如何領取消費券的42個問答集,若有消費券領取相關問題,可至內政部網站(www.moi.gov.tw)查詢。
針對這42個問題,內政部有明確、詳細的答案,也提供連絡人姓名與電話,以及各縣市服務站專線電話供民眾查詢。◇


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總額新台幣 856.5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執政黨立委在議場士氣大振,歡欣鼓舞。//中央社


立法院院會 26日三讀通過總額新台幣856.5億元的消費券特別預算,國民黨籍立委盧秀燕呼籲全民來消費。//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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