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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車換新車扣抵3萬元貨物稅 期限至明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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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3日電)為救車市,財經兩部會協商確定車輛貨物稅定額扣抵額為新台幣3萬元,需舊車換新車,舊車報廢才能申請,不限年限,待修法完成後,民眾可開始申請,期限至明年底,但不能追溯。

貨物稅定額扣抵需進行貨物稅條例修法,財政部長李述德已在昨晚批准,財政部今天送行政院,行政院進行審查。

官員估計,明天行政院院會應該還不至於這麼快會審查貨物稅條例修正案。

民眾要如何享受到這項優惠措施?財部官員表示,需要先向監理所申請報廢,然後再向車商出具證明,車商日後據此跟國稅局申報貨物稅時可以少繳3萬元。

舉例來說,像一輛排氣量低於2000c.c.的車子,貨物稅率為25%,一般來說,如果賣給消費者的售價是50萬元,內含10萬元的貨物稅(即40萬元X25%=10萬元)。未來貨物稅扣抵是3萬元,原本10萬元的貨物稅可扣抵3萬元,貨物稅即為7萬元。

不過,車商是否會將售價反映給消費者?官員說,財政部沒有要強迫車商應該要賣多少,這部分也不是財政部主管。

至於何時可以開始申請?官員說,要等貨物稅條例修法通過後才能開始實施,而且不能往前追溯。也就是說,要等貨物稅條例修法三讀通過並公布實施,到明年底這段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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